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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道德面面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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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3
第11版(文艺评论)
专栏:

  文学与道德面面观
杜书瀛
目前,全社会都在关注精神文明,关注伦理道德问题。正如一位友人来信所说:“这在中国历史上恐怕是前所未有的人文景观;就我们文艺界来说,像现在这样关注文学与道德问题,也很少见。”我有同感。
文学与道德这个题目不是哪个人硬想出来的,而是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实践把它推到我们面前来的。
当今,世界历史的大潮和中国历史的大潮相汇流,不容分说把我们中华民族这条古老而又崭新的大船从计划经济推到市场经济的航道之中。
由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极其深刻的社会基础部分的转化,是十分重大的社会基本机制的变换。这个转化和变换,势必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掀起倒海翻江的巨大波澜和细致入微的深刻变化。这里有不同价值观念的剧烈冲突,有旧规范的失效也有新规范的建构,有优秀传统(中国的和外国的)的赓续,也有新的人文精神的创造……这一切,必将非常突出地表现在伦理道德领域之中,因为道德关系是最牢固、最基本的人间关系,道德事关人人、家家、国国,世界没有道德关系,社会就会解体。打开我们的报纸,听听我们的广播,稍微留心一下我们周围所发生的事情,道德问题多么突出!这自然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之一。
与此相关,上述一切也必将非常突出地表现在文艺问题上。文艺是社会人生最敏感的神经之一。我很赞同这样一个说法:“文学与道德密不可分,从某种意义上看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是通过道德为中介的。”应该说,文艺与社会的联系可以有好多中介,其中最恒常、最根本、最普遍、最贴近的中介是道德。
对于文艺与道德的关系,前几年我们一些同志(包括我的一些朋友以及我自己)并没有十分清醒的认识。那时候为了把文艺从以往“工具”和“奴仆”的可怜境地中解救出来,常常主要强调文艺自身的审美本质和区别于政治、哲学、道德的独特性和独立性,常常只是突出论述文艺的自律性,这在当时是可以理解的。但缺点是注意了区别而忽视了联系,就是说,对文艺与道德(以及哲学、政治、宗教等)的联系注意得不够、讲得不够。这是不是造成文艺离道德越来越远的一个原因(理论批评方面)呢?当然,问题是复杂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后来这几年由于多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出现了“文学不关心道德、不论道德、无道德、不道德”的倾向,在某些作家和理论家、批评家看来,文学不愿、不必也不应再承担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文学不愿、不必也不应再肩负历史使命,于是只剩下了“玩”。如果文艺只是玩,那也等于取消了文艺,就像过去把文艺等同于政治、等同于道德从而取消了文艺一样。把文艺看成只是“玩”,违反了中外文艺史的基本规律和基本事实。难道看不出那些伟大作家笑中常含着泪水?看不见他们笔下常滴着血?听不见他们“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文艺不能无关社会、无关人生,因而也不能无关道德。我还是信奉这样一句话:“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家所从事的,是一项人类灵魂的伟大工程。文学通过塑造灵魂、改造灵魂、构建灵魂,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人学”,从而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灵魂中最主要的部分之一是道德、人格,因此一个伟大的作家,同时也应该是一个具有高尚人格的道德家。
文学与道德自古就结下了不解之缘,与西方相比,中国文学尤其如此。这也许可以算是中国文学的特色、中华民族的特色。
就全人类范围而言,不论东方还是西方,不管非洲还是美洲,人类的精神宇宙都有三个光辉的太阳在照耀着,这就是真、善、美。只要人类存在,这三个太阳永远不会坠落。但是,因文化传统不同,东方(中国)和西方,人的心目中这三个太阳的地位却不尽相同。中国人更看重善,而西方人更看重真。如果说中国人以善为本位,那么西方人则以真为本位。中国儒家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重心和中心是“诚意、正心、修身”,即道德修养、人格建设。“格物、致知”是以“诚意、正心、修身”为目的的;而“齐家、治国、平天下”也须以“诚意、正心、修身”为根基,不然将一事无成。西方自古希腊起就把认识真理放在首要位置,对外,要认识自然,对内,要“认识你自己”。认识真理高于一切,其他精神活动都以此为中心来进行。联系到文艺,中国历来重视文艺与道德的联系、美与善的联系。孔子就是以美与善相联系的标准来评价古乐的,说《韶》“尽美尽善”,而《武》“尽美未尽善”。儒家还讲“修辞立其诚”,这“诚”,是道德范畴(价值论范畴),而不是真理范畴(认识论范畴)。中国古人很重视文学的道德意义。《荀子·大略》中说:“人之于文学(按:此‘文学’有文章、博学二义)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和之璧,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子宝。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一个“鄙人”,“被文学,服礼义”,就成为“天下列士”,可见文学对人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建设的意义。汉代的王充也强调“人无文则为朴人”,“人无文德不为圣贤”,并明确提出“文人之笔,劝善惩恶”。“劝善惩恶”几乎成了中国戏曲、小说创作的根本信条。与此相比,西方更重视文学的认识意义,从古希腊的“摹仿自然”,到19世纪俄国美学家的所谓“再现现实”、“复制现实”,一根线穿下来。“真实是艺术的生命”,这个口号更具有西方味儿。
然而,西方文学也并不忽视道德意义,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就是例子。他的创作,他的理论,都强调文学的道德价值和道德作用,著名的“托尔斯泰主义”根本上应作道德的理解。托尔斯泰在为《莫泊桑文集》作序时,也反复讲文学家必须具有“道德态度”,认为这是一部作品是否获得成功的根本条件之一。这说明,尽管西方与东方各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美学主张,但对文学与道德的联系还是普遍认同的。
到近代和现代,中西美学互相交汇,显出某些合流趋向,中国借鉴西方美学,西方也吸收中国美学,真、善、美在中国文艺、西方文艺以至全人类文艺中越来越取得大体均衡的地位,被看得同样重要。这是符合文艺的本性的。优秀的文艺,真、善、美三者缺一不可。针对目前我国文艺中某种忽视善、忽视道德意义的倾向,应该疾呼:文艺不能无德,更不能缺德!作家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重视文艺的道德功能和文学家的人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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