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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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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5
第1版(要闻)
专栏:

  在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李瑞环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我们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政协如何进一步履行好职能的问题。会议期间,大家集思广益,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办理。一些省市政协介绍的经验具有理论的意义和直接现实的意义,我们将编印成册,供参考学习,有的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这次会议时间不长,但富有成效,对于推进政协工作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会议本来的安排就是大家讲大家听。这里我讲几句,主要是重复强调几点,作为会议的结束语。

今年是八届全国政协开展工作的第四个年头。几年来,在中共中央的领导下,在各方面的支持下,经过全体委员的努力,政协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我们修改了政协《章程》,把参政议政列入政协的主要职能,拓宽了工作的渠道和领域。我们制订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明确了政协履行主要职能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推进了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我们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以及群众关注的问题,组织协商和参政议政,许多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采纳。我们提出并开展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对党和政府全面了解实际情况、体察群众情绪起到了有益作用。我们加强了同海内外爱国人士的广泛联系,推动了在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共同目标下的大团结、大联合。我们扩大了同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宣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与优点,增进了相互理解与友谊。总的说来,对这几年政协的工作,广大政协委员是肯定的,社会各个方面的反映是好的,中共中央的评价是高的。江泽民总书记今年在参加政协委员小组讨论时说:“现在国家的形势很好,人民政协的形势也很好。政协的各项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出现了新的气象。”当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不少委员认为,政协履行职能在一些方面与中央的要求和政协《章程》的规定还有较大差距。应当指出,履行主要职能始终是政协工作的基本内容,我们讲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特点和优势都是与此紧密相联的。离开了履行主要职能,政协就失去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只有切实履行好主要职能,才能对国家的建设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去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制定后,中共中央专门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年多来,中共各级党委按照《通知》的精神,加强了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级政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出现了生动活跃的可喜局面。我们应当再接再厉,努力工作,继续在履行职能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去年,我在八届全国政协第十三次常委会上就政协履行职能问题讲了十条意见。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些意见对于政协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一条提出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四条原则,我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今天再展开讲一下。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正确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也是我们所实行的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议会民主的主要标志。我们反复强调在中国不搞西方式的议会民主。西方议会民主就其实质来说是资产阶级民主,就其表现形式来说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无论实行一院制的还是两院制的,都存在反对党,各政党之间互相争斗,争夺执政权;二是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三权鼎立,互相牵制。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反对党或反对派;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每一位公民、每一个社会团体、每一个党派的法律义务。我们一定要自觉地、始终不渝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论是谏言献策还是批评监督,都要从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出发。
第二,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大局。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当前我们国家的大局。各级政协都必须自觉地树立大局意识,找准自己在大局中所处的位置,围绕大局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只要有利于大局的事,就应当大胆探索,积极去做。同时我们应当看到,人们对各种问题的观察和判断难免受到自身地位和视角的限制,有些意见在一时一地看来是有道理的,而从大局上看就未必全面、恰当。政协在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善于从大局出发观察和判断问题。
第三,必须注意从实际出发。当前的实际是,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对政协工作的认识、要求、指导和帮助都存在着一些差异,各地政协自身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政协在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在选择题目、组织活动、提出建议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实际需要和可能产生的实际效果。我们既要满腔热情、锲而不舍地工作,又不能仅仅从抽象的原则和良好的愿望出发;既要虚心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又不能简单地照搬其他地方、其他机构的做法,盲目攀比。我们要注重对客观情况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按照政协职能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配合。政协履行职能,无论是协商、监督,还是参政议政,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都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都要依靠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所以,政协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应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设身处地体谅实际工作的困难,及时提供情况、交流材料、反馈信息。在其他部门希望政协给予什么帮助时,都应尽心竭力做好。要始终注意平等待人,诚恳待人,以礼待人,做到热情、友善、周到、细致。我们要把自己的位置选准,把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关系理顺,为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上述四条,是我们的经验,也是我们的规矩。这几条坚持得好,我们就能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责任,就能把履行职能的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小平同志指出:“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扬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已经写入了《宪法》、写入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章程》,是我们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长期以来,我们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并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的经济不太发达,科学、文化比较落后;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缺乏民主传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历程还很短,中间又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曲折;此外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还存在许多需要深入研究和慎重对待的问题,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应该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相适应,既要积极努力,又要循序渐进。当前要特别强调两个观点:一是实践的观点,一是发展的观点。我们不但要重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也要强调实践是认识真理的根本途径。我们不但要看到各个事物自身的发展变化,同时也要注意到由于大背景的变化对各个事物所带来的影响及变化。政协要履行好职能,最基本的思路和方法是注重实践,在实践中探索开拓,在实践中总结积累,靠实践解决问题,靠实践经验推动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使主观认识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创造出更多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鲜经验。
各位常委、各位同志:
小平同志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应当也可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大有作为。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抓住时机,积极开拓,更好地履行职能,为胜利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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