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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要求加强民用煤市场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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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5
第2版(要闻)
专栏:

  五部委要求加强民用煤市场管理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贺劲松)国内贸易部、国家计委等5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民用煤市场管理,进一步做好民用煤供应工作。
我国民用煤年耗量达2亿多吨,占民用燃料的80%,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大。通知要求各地发挥国有燃料流通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民用煤市场管理,对现有煤炭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重新登记注册,对不具备条件的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同时加强民用煤质量、计量、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煤炭经营中掺杂使假、缺斤少两、哄抬煤价等不法行为。
通知说,各地要积极建立民用煤储备和价格风险基金,保持合理的煤炭库存,调控市场,平抑煤价。国有燃料流通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减少流通环节,根据国家确定的分配计划,统一组织订货和调运。煤矿、铁路、交通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煤炭运销管理,确保国家计划订货合同的兑现。流通企业要合理布局民用煤加工、供应网点,方便居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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