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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教育法》实施的重大步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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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7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监督《教育法》实施的重大步骤
邵金荣
全国人大常委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5月30日开始集中检查《教育法》关于增加教育投入具体规定的实施情况,主要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执法情况。这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依法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一个重大步骤。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为发展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下降的客观事实,说明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际上没有完全落实。《教育法》对增加教育投入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增加财政拨款,从增长原则、具体要求到保障机制都作了明确规定。认真实施这些法律规定,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能切实保证教育经费的实际增长,就能带动全社会依法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自《义务教育法》颁行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实施的检查、监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教育法》实施情况,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主要检查同级政府,即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教育投入的执法情况;二是检查结束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检查报告和形成的决议要以书面形式转交国务院,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在6个月内将改进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向常委会报告。与此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这样做。
我们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力部署感到高兴。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一定会在促使依法增加教育投入方面有所突破,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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