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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使谈全面禁核试条约谈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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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7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大使谈全面禁核试条约谈判
新华社日内瓦6月15日电(记者陈维斌、班玮)中国裁军大使沙祖康15日在这里透露,参加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有关各方,在条约的一些实质问题上还存在分歧,并指出核查问题是条约谈判成败的关键。
历时两年多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谈判目前已进入最后阶段,按照联大有关决议提出的目标,这项条约应该于本月底达成。目前有关各方正在为消除最后的分歧进行紧张的谈判。沙祖康在这里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全面介绍了目前谈判的进展情况。
沙祖康认为各方目前主要在以下实质问题上还存在分歧:
——条约的序言。不结盟国家主张把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核裁军,以及禁止核武器的发展和改进等内容明确写入序言。中国历来主张尽早全面禁止并彻底销毁所有核武器,认为全面禁核试条约是走向这一目标的一个具体步骤,为此中国赞成在序言中提出全部销毁核武器这一目标。此外,中国还主张条约序言应对核国家承诺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和核国家共同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这一问题予以适当反映。但其他核国家为了维护其核威慑政策不赞成上述一些主张。
——条约禁试范围。目前,多数国家支持条约应禁止所有核武器试验爆炸和其他任何核爆炸。中国一直主张条约不应禁止用于和平目的的核爆炸,但考虑到目前各方在如何区分和平核爆炸和军事核爆炸等问题上存在的关切,另外考虑到谈判已到了最后时刻,为了如期结束谈判,中国最近同意,条约可暂时禁止和平核爆炸,由未来条约审议大会就此问题进行审议。现在在禁试范围方面的争论焦点主要是,条约是否还应禁止所有非爆炸性的核武器试验,包括在试验室中进行的模拟核试验,这是以不结盟国家为首的无核国家提出的要求。但西方核国家和俄罗斯都已明确表示,为保持其核武库的安全和可靠性,他们有必要进行非爆炸性的核试验。
——条约的核查。其中的核心问题又是现场视察问题。目前各方都同意条约设立的国际监测系统获得的数据应作为提出现场视察要求的依据,但除此之外,西方发达国家同时还提出可以完全以目前主要由他们拥有的所谓“国家技术手段”所得到的情报,以及所谓“任何有关情报”来启动现场视察。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对此反对,他们认为国家技术手段尽管可以起一定的辅助作用,但必须加以限制,而道听途说的情报或谍报等所谓“有关情报”则应被禁止使用,否则就极有可能造成现场视察权的滥用,并置广大发展中国家于受歧视地位。另外,一些西方国家还认为,为了使现场视察具有威慑力,一旦提出视察要求,就应立即予以实施,除非条约执行理事会多数成员反对。但中国坚决主张,为了确保现场视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执理会必须以成员国2/3多数批准现场视察的请求。目前各方对此还在进行激烈的谈判。沙祖康认为这是关系到条约谈判成败的关键问题。
——条约如何生效。个别核超级大国曾提出只要5个核国家参加条约就能生效;俄罗斯则认为国际原子能机构认定的有核能力的68国全部批准后条约才能生效。还有其他种种方案。有可能达成妥协的一种方案是,5个核国家以及所谓“核门槛”国家再加上一定数目的其他国家批准后条约生效。
此外,在未来条约执行理事会的组成问题上,各方也有不同意见。
沙祖康在预测谈判前景时认为,目前谈判尽管仍存在上述种种分歧,但只要各方能真正表现出足够政治意愿和灵活性,都不谋求单方面的利益,满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一些正当要求,如期达成条约应该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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