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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各级法院判决一批刑事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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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湖北各级法院判决一批刑事案件
本报讯日前,湖北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从快判决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有力地推动了“严打”斗争深入开展。
5月中旬以来,武汉、襄樊、黄石、宜昌、荆沙、咸宁、黄冈等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60余个基层人民法院相继召开宣判大会,公开宣判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一些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罪犯被处决。
湖北省各级法院在从重从快严惩罪犯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对具有投案自首,坦白交待,检举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从宽处理。(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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