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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会议召开表彰会乔石丁关根等会见法制宣传教育会议代表中宣部司法部表彰575个先进集体和1000名先进个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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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20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会议召开表彰会
乔石丁关根等会见法制宣传教育会议代表
中宣部司法部表彰575个先进集体和1000名先进个人
本报北京6月19日讯本报记者王比学,新华社记者刘思扬、汪金福报道: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表彰大会,在“二五”法制宣传教育中作出突出贡献的575个先进集体和1000名先进个人,受到中宣部、司法部的表彰。
表彰会召开之前,乔石、丁关根、王汉斌、任建新、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会见了全体会议代表。
在这些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中,有中纪委法规室等412个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工作路子,措施得力,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单位;有北京市平谷县等103个以普法教育为先导,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都取得明显成效的先进县(市、区);有国家经贸委普法办公室等60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完成本地区、本部门“二五”普法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普法办公室;有张福昌等1000名学法用法走在前,甘为全民普法作奉献的先进个人。
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在会上宣读了中宣部、司法部的表彰决定。决定指出从199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工作,在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已经圆满结束。到1995年底,在全国八亿多各类普法对象中,有7亿人参加了“二五”普法学习。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宪法、专业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参与管理各项事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树立。在普法教育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各项事业的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决定希望各地区、各单位以及广大干部群众以这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搞好“三五”普法的重要精神,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依法治国。
中宣部、司法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先进典型代表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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