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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乡镇干部到村里“上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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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19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提倡乡镇干部到村里“上班”
河北曲周县周镇张庄村张同保
到群众中去开展工作,是党对干部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措施。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的许多领导人同群众一起开荒种地,纺线烧炭;建国初期搞三同,领导干部进百家门,吃百姓饭,了解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体现了融洽的党群关系。然而,近些年来,就连乡镇干部也很少到农民中去了,即使下村也是蜻蜓点水,骑着车子转一转,到村干部家串一串,办不成事,帮不了忙,农民对此很有意见。
乡镇干部的工作对象是农民,要真正做好工作,就不能只限于整天上报下达,发号施令,应走出机关,沉到一线,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办些好事实事。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把党的富民政策及时送到农民心中,加快农民奔小康的步伐,也能够随时倾听农民的呼声,发现问题、矛盾及时解决;能把乡镇干部从不必要的应酬和“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将主要精力用于发展农村经济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能使乡镇机关干部得到锻炼,真正成为带领群众寻富路、闯市场、奔小康的带头人。需要指出的是,乡镇干部下基层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更不能给群众添麻烦,要心中装着群众,时刻把群众的疾苦冷暖挂在心头,通过到村里“上班”,及时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其实,这不仅仅是工作作风问题,而且是衡量一个农村基层干部是否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农民服务,带领群众改变农村面貌,向现代化迈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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