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阅读
  • 0回复

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为“三五”普法开好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提出
为“三五”普法开好头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新华社记者汪金福、本报记者王比学报道:第四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今天结束。中宣部副部长徐光春在会上指出,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顺利实施。
徐光春说,要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都离不开法制保障,都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徐光春说,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他要求要把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要加强教育,健全监督,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在法制建设实践中,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徐光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要把推进依法治理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在学法用法紧密结合的过程中,把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开展依法治理,要重点抓基层,真抓实干,紧抓不放,一抓到底。“三五”普法期间,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抓出一批依法治理的先进村、先进厂、先进校、先进店;开展依法治理,要突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下功夫,花力气,见成效。
徐光春强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讲究方法,提高效果。要坚持重在建设,抓好队伍、阵地、机制建设;要突出工作重点,“三五”普法要在重点对象、重点法规、重点问题上有突破。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各级各类执法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抓好发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依法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重自我教育。要明确群众的主体地位,动员人们参与民主管理,广泛开展各种法律实践活动。要运用典型引导,树立正面典型,善用反面典型,抓好工作试点;要注意循序渐进,从具体事件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积小成为大成;要坚持齐抓共管,各地区、各部门、社会各方面都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徐光春要求,各新闻单位都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正确引导,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宣传质量,为推进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尽快拿出方案,及早进行部署,要把今年的各项工作抓好,为“三五”普法开好头、起好步。
司法部部长肖扬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