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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要动真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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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21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减轻农民负担大家谈

  减轻农民负担要动真的
自1995年8月国务院领导同志宣布“约法三章”后,各地采取了许多新举措,收到了明显效果。但是,也确有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我行我素,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熟视无睹。因此,要解决好农民负担的反弹问题,就要动真格的。
其一,领导干部要首当其冲抓落实。各地要建立“减负”工作县(市、区)长负责制,把“减负”工作的好坏与县(市、区)长的政绩挂上钩。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中央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并按照“约法三章”的要求,在负责的辖区内达到:不出现提留统筹费超过5%的乡镇,不擅自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不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确保一方平安,确保农村稳定。
其二,要堵住源头,切断退路。凡是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集资、基金等项目,必须经省级以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抓紧清理农村的各种基金,制定农村有关集资的管理办法,规范各种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公开化。
其三,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资金管理办法。乡镇经营站要加强集体资金的统一管理与核算。资金的使用要改“拨付制”为“报帐制”,防止四面八方向农民伸手。着重推行好农民负担日常监督管理的三项制度。
其四,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尽快建立健全对农民负担问题的执法检查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和案件查处制度。对涉及农民负担的各类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其五,要健全分工协作的监督管理机制。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农民负担监督部门,要管好提留统筹费和“两工”,做到不突破限额;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涉农部门落实“减负”政策,对坑农、害农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集资、基金的收支管理;物价部门要严格审核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法制部门要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步伐。
当前,广大农民兄弟正辛勤地耕作,以期今年农业有个好收成。因此,各地对减轻农民负担一定要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放心大胆地搞好农业生产。(尹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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