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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大保护耕地力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千三百多万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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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23
第1版(要闻)
专栏:

  广西加大保护耕地力度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千三百多万亩
本报讯记者夏珺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广西,耕地资源十分宝贵。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建设用地也明显增多。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广西的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于去年5月发布实施了《广西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办法》,在全区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330万亩,保护率达85.2%。梧州、玉林、百色、桂林、河池、柳州、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地区、市均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保护耕地指标。查荒灭荒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区共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998宗、面积8.24万亩,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收回土地使用权46宗、面积2.4万亩;限期开发256宗,面积2.4万亩。
在加强耕地保护的同时,广西还下大力气清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目前各县(市)都基本完成了清理整顿工作,大部分通过了自治区的检查验收。前不久,区政府对14个县(市、区)进行抽查,这14个县(市、区)共清理自发进入市场的划拨土地16186宗,补交土地出让金和受益金1300多万元,清理面达95%以上。
为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地、市、县也强化了对城乡土地、地政的集中统一管理,已有15个县(市)实现了对乡镇土管所的垂直领导。玉林、北海、桂林、南宁、钦州等地、市,对所辖县、区土地局实行了人、财、物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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