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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存方寸土,留与后人耕”——四评“拆坟还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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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24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但存方寸土,留与后人耕”
——四评“拆坟还耕”
戴伯
“拆坟还耕”,要点在于“还耕”。这对于保护我们的土地资源,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据有关资料介绍,在这次清除滥建坟墓与寺庙专项治理前,浙江全省约有二千公顷土地被坟墓覆盖;四川以及其他省份的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给活人买地修坟之风;而在贵州,从去年年底以来,非法修建庙宇近七百座……对耕地造成的侵蚀,由此可见一斑。
土地是财富之母,是我国最大的国有资产;我们又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基础比较薄弱,严格保护耕地,搞好粮食生产,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九五”规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都把发展农业放在首要地位,并明确要求要依法保护耕地,开垦宜农荒地,保持粮食播种面积长期稳定。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我国地域虽然广阔,但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高,人均占有耕地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左右。我国人口正以每年一千四五百万的速度增长,而耕地面积却因种种原因以每年七八百万亩的速度锐减。另外,我国土壤沙化和土地荒漠化面积总和已达一点五三亿公顷。从以上事实中我们不难看到,我们十二亿人口赖以生存的耕地,正在遭受着何种的冲击!为了保护和扩大耕地面积,我国内陆省份的人民群众在抵御土地荒漠化等自然灾害方面进行了顽强的斗争;沿海一些地区甚至不惜以高昂的代价围海造田。我们不能一面为了增加耕地而努力,一面却又大量地浪费耕地,将来之不易的成果付之东流。
我们党和政府对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历来是非常重视的。十年前,国家颁布实施了《土地管理法》,并陆续制定了大量的有关法规、政策;国家还确定每年的六月二十五日为全国土地日;党和国家的领导同志在各种场合曾多次强调保护耕地问题。今年“两会”期间,江泽民同志在谈到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保护好耕地问题时强调:“我们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必须严格保护好耕地。此事要年年讲,反复强调,这是关系我们民族生存发展和振兴的重大问题。”
现在,正值“全国土地日”的前夕,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加大保护耕地的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全民族的耕地忧患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据报道,国家土地管理局已从全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中聘任了首批二十一名特邀国家土地监察专员,这对于全国的耕地保护工作,无疑又是一个福音。
“但存方寸土,留与后人耕”。这是一句颇带感情色彩的口号。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经说过,美国一位学者写了一本名叫《五千年的奇迹》的书,其中说到中国最大的奇迹是它的耕地种了五千年没有遭到破坏。这当然既包括耕地的质量,也包括耕地的数量。但是如果按现在的状况发展下去,那么我们现有的耕地能不能再留给后代五千年就很难说了。这真是振聋发聩的警世之言。如果我们连民族赖以生存的基本粮田都不能保住,那么将何以面对立足之地可能越来越小的后世子孙,更何以面对世世代代用血汗创建了美好家园的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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