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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限制性会议继续讨论监督停战问题 苏联支持中越两国代表团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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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06
第4版()
专栏:

日内瓦限制性会议继续讨论监督停战问题
苏联支持中越两国代表团的意见
【新华社日内瓦四日电】在日内瓦会议六月四日的限制性会议中,九国代表团继续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问题。
关于这一问题,将在六月八日举行公开会议。
【新华社日内瓦四日电】本社特派记者报道:讨论停止印度支那敌对行动问题的九国代表团限制性会议四日显示了某些进展。此间观察家注意到了在四日会议上发言的代表们的谋求澄清问题的态度。
迄今为止,会议已就中国代表团五月二十七日的建议进行了多次的讨论,据已获得的消息说,四日的限制性会议集中讨论了建立执行停战协议的混合委员会的问题和监察停战协议履行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问题以及这两个委员会的相互关系问题。据同一来源消息说,中国代表团在三日会议上关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向参加保证印度支那停战协议实施的各国负责的意见受到了各代表团的重视。
据悉,苏联代表团在四日会议上对过去几天的讨论作了总结性的发言。苏联代表团指出在讨论中国代表团的建议的过程中,可以看到一方面对某些问题的观点是接近了,另一方面对某些问题还没有求得一致的意见,苏联代表团认为在未取得协议的问题中,首先是关于建立包括交战双方的执行停战协议的混合委员会的问题和组成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问题。如大家所知道的,关于组成中立国监察委员会问题,苏联代表团曾建议由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印度、巴基斯坦四国组成,可是某些国家代表团表示反对,其理由是,据说是因为有些国家的思想意识或社会制度不同,他们认为所谓共产主义国家不能称为中立国。苏联代表团指出,如果把所谓共产主义国家或者说非资本主义国家划为一方,那末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中立的。苏联代表团认为循这条道路走是错误的,而且这种说法是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因为联合国的组织,如安全理事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和国际法院等等都是由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国家组成的。
在过去的会议上,有些代表团曾提到由联合国监督印度支那停战,苏联代表团支持中国代表团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的意见,即日内瓦会议和联合国并无关系。苏联代表团认为联合国是不适于担任这一角色的,只要提到代表五亿人口的人民中国不能享有在联合国中应有的权利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这点,而且参加这次会议的多数国家都不是联合国会员国。苏联代表团指出,为了建立一个有必要权力的国际委员会,必须对中立国问题抱这样的态度:即应在委员会内包括和有关双方有政治外交关系的国家,这就是说,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两国应该参加中立国监察委员会。
苏联代表团指出,未获协议的另一个问题是混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关系问题。在讨论过程中,有些代表,特别是法国代表在发言中暗示混合委员会应从属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英国代表也表示混合委员会应从属于外在的权力,苏联代表团认为这种观点只会使两个委员会的工作复杂化。为了工作的利益,应该承认两者应互相配合,行动一致,而非一个从属于另一个。苏联代表团强调不仅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而且混合委员会都有极大的作用。对解决任何争端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当事双方的同意,同时也不应低估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作用,它的任务是帮助当事双方达成协议。
在讨论过程中,法国代表团在谈到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以及它和混合委员会的关系时,曾提出在发生争议而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什么机构解决的问题。苏联代表团指出,这个问题已由中国代表团澄清了,这就是在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和混合委员会一样发生争议而不能解决时,应将问题提交参加保证停战协议实施的有关各国。这些国家经协商后对严重违反协议事件采取有效的集体措施。苏联代表团指出,英国代表在发言中对中国代表团的澄清发生了兴趣,法国代表团认为协议应由与会各国保证。
有些代表在发言中认为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仅限于越南,而不包括高棉和寮国。苏联代表团认为本会议的任务是恢复印度支那全境的和平,因此很难使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仅限于越南。苏联代表团支持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的意见,即如果高棉和寮国没有中立国委员会的监察,在两国便很可能引起兵力和装备的集结,甚至可能导致外国军事基地的建立,因而威胁印度支那的停战,并可能很危险地导致冲突的再起,而且法国代表团的原来建议中也曾提到国际监察适用于越南、高棉和寮国。
苏联代表团在分析几天来的讨论后,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会议有达成建立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协议的必要前提,虽然各代表团有些意见还未完全一致。
苏联代表团还指出,关于中国代表团建议的第二款,即有关双方就调整地区和其他有关问题进行直接谈判,会议已通过了决议,双方司令部代表已开始在日内瓦商谈,但还未在当地建立直接接触,苏联代表团希望不久即能在当地接触。
据已获得的消息说,在四日的会议上,英国代表同意建立混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但是他又认为混合委员会发生分歧而不能解决时,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有权来解决这个分歧,也就是说,混合委员会应服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裁决。英国代表认为中国代表在三日会议上关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向保证停战协议实施各国负责的意见是很有意思的。他说,如果是这样,与会各国或许可以考虑成立某种常设机构,会议应仔细考虑这个问题。
法国代表在发言中承认应该成立混合委员会,但他强调了中立的“仲裁人”的必要性,他认为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作为一个仲裁人,对混合委员会的争议有最后裁决的权力,混合委员会应在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权力之下进行工作。遇有违反协议的事件,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有权立即处理,如果性质不重要,则可由混合委员会处理,不能解决时,再提交中立国监察委员会。
美国代表表示,一旦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成员和参加国际保证各国所承担义务的性质这两个问题获得解决,中国代表团的建议可以作为达成协议的轮廓。
据悉在四日的会议上,关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成员问题,苏联代表团和英国代表团都赞成在会外交换意见。此间观察家注意到西方国家的代表团已不得不放弃他们在过去几次会议中一再重复的所谓共产主义国家不是中立国的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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