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阅读
  • 0回复

承包者应办税务登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12-18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承包者应办税务登记
最近,我们在税收大检查中发现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国有商业企业在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承包合同时,把承包者应纳税款也计算在承包费内,承包者只按时向企业上交承包费,既不办理税务登记,也不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切涉税事项由企业包揽。同行戏称之为“第二税务局”。
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多数企业没有替承包者办理税务登记,一个税务登记证下面存在着多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者。承包者都声称已缴税款,但究竟应缴多少,实缴了多少,自己完全不清楚。企业通过承包费的形式究竟收取了多少税款,税务机关也不知晓。
“第二税务局”在没有税务机关委托的情况下代收税款,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造成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征管脱节,为少数企业及其承包者偷税提供了条件。
建议税务机关握紧手中的征税权力,莫让“第二税务局”存在。
四川奉节县国税局谭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