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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丙乾在水土保持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建设项目必须带头保持水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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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6-28
第2版(经济)
专栏:

  王丙乾在水土保持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建设项目必须带头保持水土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鹿永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丙乾强调,水土保持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要做到开发建设与水土保持同步,国家一级的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必须带头搞好水土保持,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执行《水土保持法》。他是在今天北京举行的《水土保持法》实施5周年座谈会上说这番话的。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也在座谈会上讲了话。
水利部副部长朱登铨汇报了5年来的水土保持进展情况:各地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举行各种大型宣传活动3000多次,水土流失区受教育的人数达80%以上;不少地方建立政府领导“任期内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初步建立了《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体系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5年全国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5万平方公里,治理速度比《水土保持法》颁布前快1倍以上。
王丙乾说,水土保持取得很大成绩,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土流失问题不仅限于山区和农村,在平原、城市包括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十分突出,不注意就会反过来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加大《水土保持法》的执法力度。他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并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个别地方个别领导忽视水土保持,必须予以制止。国家一级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支持水土保持工作。谁干扰《水土保持法》的实施就依法追究谁的责任。
他同时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宣传这项法律,并完善这项法规体系,还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对违反法规造成水土流失灾害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开发建设单位法人和主事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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