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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将从7月1日起全面推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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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01
第3版(经济)
专栏:

  海关将从7月1日起全面推行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新华社记者伍皓、唐虹,本报记者李建兴报道:根据国务院决定,海关将从7月1日起全面推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据了解,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是指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或企业凭海关核准的手续,按合同备案料件金额向指定的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保证金台帐,加工成品在规定的加工期限内全部出口,经海关核销合同后,再由银行核销保证金台帐。此项制度进行试点以后,于今年4月1日起又在全国25个城市(地区)扩大试点。
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海关推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工作会议透露,截至5月31日,东莞、苏州、宁波3个试点地区海关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26614本,比去年同期增长13.4%;合同料件金额92亿美元,试点地区的加工贸易继续以良好态势向前发展。
据海关统计,到5月31日为止,第一批台帐到期合同3042份,海关对到期台帐合同核销率达百分之百,查处走私案件7起,案值人民币1979万元,补税23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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