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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决定向300重点国有企业发放一批贷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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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01
第3版(经济)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决定
向300重点国有企业发放一批贷款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焦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日前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向全国300家重点国有企业发放一批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300户重点国有企业及其主办银行名单和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说,入选企业根据今年生产、销售计划执行情况和对市场分析预测,向主办银行提出1996年下半年贷款申请,由主办银行按照国家贷款原则进行评估审查,并按企业隶属关系征求国家和地方经贸委的意见。主办行和企业通过协商,签定下半年银企合作协议。
《通知》规定,主办银行对入选企业的新增贷款一律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不实行上浮。贷款期限由银行根据企业生产情况和实际用款进度确定。据了解,主办银行对入选的300户重点企业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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