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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继续分组审议法律草案建议通过档案法修正案草案和枪支管理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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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02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继续分组审议法律草案
建议通过档案法修正案草案和枪支管理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汪金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连日来继续分组审议有关法律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在审议档案法修正案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档案法的修改既保持了原法的连续性,又适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管理的需要,经过上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已基本成熟,建议尽快通过。
一些与会人员对这部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聂大江、许勤等委员指出,档案法修改要着力解决现实问题,应从强化管理机构,改善保管条件,改进管理方法等方面作些可行性规定,切实做到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陈素芝等指出,档案法的修改应突出理顺档案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档案管理是“两块牌子,一个机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合一,管理体制不顺,不利于档案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建议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枪支管理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目前我国在枪支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制定枪支管理法非常迫切,十分必要,对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这部法律草案经过以前的审议和修改,已经比较完善,建议本次会议通过。
孙鸿烈、莫文祥等委员指出,草案对加强枪支管理作了一些规定,但还不太严格和具体,应该进一步突出这方面内容,如对枪支出口、出租、出借等,都应该进一步加强管理。李登海委员认为,草案规定猎民、牧民可以配备枪支,但目前有不少农民都用土枪打猎,鉴于农民所在地区也有猎物猎区的情况,枪支法中应明确规定牧民、猎民与农民的界别标准,以便于枪支管理法的实施。伍精华委员指出,枪支管理法通过以后,有关部门应该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认真抓紧把已流散在社会上的枪支尽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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