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内蒙古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09
第1版()
专栏:

内蒙古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
【新华社呼和浩特八日电】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为适应自治区今后建设事业的需要,已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于五月三十一日撤销东部区行政公署,将原兴安盟和呼纳盟所辖地区合并,改称呼伦贝尔盟,并恢复原哲里木盟建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