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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鼓励购买当地生产的汽车,限制外地产汽车进入本地市场汽车期盼大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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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04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热点透析

  一些地方鼓励购买当地生产的汽车,限制外地产汽车进入本地市场
汽车期盼大市场
靳向东
今年6月,某省开始执行一项《省财政厅关于要求省内购车单位购买省产车的通知》,提出“本省单位原则上必须购买省产车”,并“一律免征专控商品调节基金”。这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省市纷纷出台出租车限制政策以后又一地方性政策。以地方行政规定方式出现的汽车市场分割现象,当前正呈现出公开和强化的趋势。
各地方的规定都有理由
自1993年下半年至今,汽车市场疲软已3年有余,其间虽然出现过局部反弹,但终究没有改变低缓沉闷的态势。在此情况下,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省市纷纷出台了对出租车车型的限制性规定。如去年南方某市出台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第二次竞投细则》中规定,中标的企业必须向某汽车公司购买指定车型作为经营用车。今年1月,又有一个市客运管理处颁发了《出租车型选用新标准》,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今后新增车、更新车都必须选用发动机排量在1.6升以上的三厢轿车。据了解,全国已出台和准备出台类似规定的省市还有一些。
当有人对上述地方性政策提出是否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质疑时,一些省市的有关部门摆出了种种理由。如某市有关方面强调,他们的规定并非限制外省市产汽车加入该市出租车行业。某省有关部门说,号召地方单位买省产车、地方领导干部带头坐省产车,只是原则性规定,目的确是为了扶持本省汽车产业发展和缓解地方汽车生产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并非明令省内单位只能买省产车。这些省市作出的一些规定,还考虑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减轻交通压力,以及与国际大都市形象相称的因素。总之,各地都有各地的理由。
地方保护损害全局利益
但是,汽车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用户和管理部门却与他们认识不同。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看法是:出租车车型的变化应该由市场来选择,市场销售的最终结果是靠产品的质量、价格和大众的认同而定,而不宜用行政手段搞一刀切。他们最担心的是,部分省市出台的“限制政策”有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如果各地纷纷效仿,那么,全国的汽车市场将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局面不言自明。
湖北省汽车贸易企业对地方出台的“限制政策”不无忧虑。他们担心如果只卖一种品牌的车,企业将无法生存。如果不执行本地的规定,又怕按“通知”精神“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中国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说,去年全国汽车生产能力超过200万辆,但最终仅售出140万辆;今年的产量将达到250万辆,而市场需求不会超过180万辆。这足以证明,现阶段我国汽车生产水平已超出消费水平。这个差距在轿车还没有普遍进入家庭的情况下,只能由出租业和租赁业来填补。然而“限制政策”的实施会给出租公司资金运作、司机的购车负担及乘客的利益带来直接的影响。
一些消费者认为,如果人为分割汽车市场,就不可能反映出商品供求的真实状况,增加有效供给,切实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限制政策”引发的思考
什么是衡量“限制政策”是与非的尺子?答案是代表着全局利益的国家产业政策。我国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指出:“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干预个人购买和使用正当来源的汽车”,“各地方、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支持汽车工业的发展。”当然,各地政府都希望本地车有个好销路,但根本途径还是要遵循产业政策和市场竞争的规则,靠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和优质服务打开市场。
机械工业部汽车司负责同志指出,“限制政策”发展下去,必将影响我国汽车工业的整体发展,阻碍汽车工业进入良性循环。
有专家指出,“限制政策”是地方行政性垄断加剧的表现,这已经成为地方保护主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的新特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不破除形形色色的市场壁垒,中国的汽车产业就谈不上规模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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