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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上写春秋——写在《劳动法》颁布两周年之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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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6-07-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里程碑上写春秋
——写在《劳动法》颁布两周年之际
刘允海
时钟,载着《劳动法》颁布的日子已跳动两年。
1994年7月6日——《劳动法》颁布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开头便强调“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劳动者都应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劳动法》。”最后一段还强调要“真正把贯彻《劳动法》的工作落到实处。”
两年后的今天,人们在这座劳动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上刻下了什么印记?
7月3日至5日,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全国贯彻《劳动法》经验交流会,会议在总结分析了两年来的情况后,作出如下估价:“《劳动法》实施以来,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内容,是贯彻《劳动法》的先决条件和依据,被专家们形象地比喻为贯彻《劳动法》的“龙头”。这项制度不建立,贯彻《劳动法》就无从谈起。然而,最重要的事情往往是最难办到的事情。难就难在为数众多的停产半停产企业无力给职工提供劳动岗位,使签订劳动合同失去了最基本的先决条件。况且,这是一个一时难以克服的严重困难。
令人信服的是,困难再大,终究没能阻挡贯彻《劳动法》的步伐。劳动部提供的数据表明,到今年5月底,全国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达到9566万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88.7%;而在还没有颁布《劳动法》的1993年,实行这项制度的职工只有3500万人,仅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1%,这还是前7年之和。这充分表明贯彻《劳动法》的力度,成效显著。
工资,这个永恒的热门话题,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又增添了几分重量。最引人注目的是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尽管一些地方经济环境还不宽松,但为了贯彻《劳动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各地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并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已建立这项制度并发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达28个。
被称为“安全网”的社会保险,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994年底,国务院确定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这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首要原则,已在各地得到贯彻。各地陆续出台了改革方案,并已进入实施阶段。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与此同时,其它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其中,实行失业保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达29个,参加职工9500万;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地区23个,参加职工1500万余人;实行工伤保险的地区25个,参加职工2600多万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九江、镇江试点的基础上,试点城市又扩大至50个。
贯彻《劳动法》的力度在促进就业和职业技能开发上得到充分体现。就业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地方还把它列入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并实行了政府目标责任制。在贯彻《劳动法》的头一年里,仅安置的长期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就达140万人。职业技能开发已被作为“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实际举措得到加强,并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培养的第一批既有大学文凭,又有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双证”大学生,一出校门便受到社会的青睐,并被有识之士称为“教育改革的新突破”。
超时加班,这个由诸多复杂因素形成的经济现象,如今受到法律的规范。五天工作制这一新的工时制度和工时标准,已在各地普遍实行。
加强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不仅作为社会责任,而且作为法律责任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随着《劳动法》的贯彻,这方面的许多难点逐步解决。据河南、山西、河北、山东、广西五省区对300家纺织企业的专项抽样调查,孕哺期女工已有80%告别夜班。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监察制度建设普遍加强。目前,已建立省级监察机构29个,县级监察机构2800多个,拥有近2万名监察员。去年,组织近50万户企业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涉及职工5200多万。劳动监察机构还对近15万户企业进行了重点抽调,纠正了大量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
各项劳动工资制度和劳动标准的贯彻,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增强了双方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贯彻《劳动法》的自觉性。形成了一个“贯彻《劳动法》——增强法律意识——促进《劳动法》贯彻”的良性循环。法学界有关专家认为,这一收获,其意义远远超过了贯彻某项法律条款或劳动标准本身。
两年瞬间即逝,收获来之不易。
在宣传《劳动法》的一系列活动中,各级领导干部亲临现场,在3次全国大型宣传周中,就有140多位省部级干部带头宣传《劳动法》,宣传点前、咨询台旁、车间、班组,都留下他们的足迹。
在全国和各地举行的历次《劳动法》知识大赛中,包括厂长经理在内的广大企业职工踊跃参赛,仅第一次全国性竞赛,就有3000万职工勇登擂台,超过计划参赛人数的两倍。
主抓《劳动法》贯彻的劳动部门,奔走呼号抓宣传、精心筹划抓组织、夜以继日抓落实的执著精神和坚韧毅力。两年间,仅劳动部颁发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就达47件,成为我国劳动工作史上立法步伐最快、成果最多的时期。
在纪念《劳动法》颁布两周年之际,我们可以说,这是耕耘的两年,收获的两年。在《劳动法》这座里程碑上,刻下的是阳春和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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