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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住村干部违法租卖土地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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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9-2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刹住村干部违法租卖土地风
国家土地管理局双木
近年来,村干部私下租卖土地的事件屡屡发生。
报载,山西省平遥县达蒲乡杜村干部,以振兴农村经济为名,先后兴办了砖厂和焦化厂,以每亩土地650元的价格,分别占去当地农民80亩旱地和280亩水浇地,致使该村六七十户农民失去了土地,而有的农民每亩地只得20元,有的一分钱也未得到。
河北省涞水县宋各庄乡沈家庵村,在人均只有5分地的情况下,村干部打着开发三皇山旅游的旗号,拿出近千亩土地与开发商搞旅游项目开发。两年来,所占的土地大部分被撂荒。
为什么村干部敢于租地、卖地,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呢?
近几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狠刹乱占耕地之风,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上项目申请划拨土地越来越困难了,但企业扩地的欲望和要求并没有减弱。有些企业为了得到土地,变着法绕过土地部门自己找路子,往往许以好处费,打通村干部的关节,租到土地。
有些村干部为了蝇头小利,打着为村民谋福利的幌子,不惜将耕地低价租出去。有的村干部国策、国法意识淡薄,认为土地是村集体的,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与国家无关。租赁土地协议的最大特点是租期短,土地产权关系不变,上交农业税不变,村民也不搞什么“农转非”。这些私下买卖,如果村民不举报,上边很难察觉。
另一个原因是土地管理网络不健全,土地部门监管不力。其实,每个乡镇都设土地管理所,有土地管理员,如果他们经常巡视,联系群众,违法租卖土地的行为是不难发现的。再有,就是个别土地管理部门责任心不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企业是本县的,领导低头不见抬头见。民不举,官不究,得过且过,何必那么认真。
在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全面进行土地大清查中,刹住村干部私自租卖土地之风也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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