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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报纸该登多少广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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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9-25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

  一期报纸该登多少广告?
东流水
这些年,对于广播里、电视上铺天盖地、五花八门的广告,人们的态度似乎已经变了:如有自己愿意听的看的,就听下去看下去;如果不愿意让它耗费自己的时间,马上换个频道就是了。
对报纸刊登广告,人们的态度就有些不一样了。这是因为大家花钱订报,主要是想获知新闻、了解政策、增长知识。当然,广告也能提供一些信息,关键是要掌握好“度”。
然而,近来的事实大出我意料之外。在我订的五六份报纸中,先后出现广告版面恶性膨胀、新闻版面急剧萎缩的情况。例如:
对开、四版的某汽车报,本来每期的广告和变相广告就不算少,可8月19日出版的1445期更是“得寸进尺”,一下子登出了将近三个版的广告。
也是对开、四版的某冶金报,也是8月19日出版的这一期上,二版、三版各刊登半版广告,四版被两个广告客户平均瓜分。
每当我收阅这样的报纸,就产生一大堆奇怪的感觉:
仿佛是在商场买东西时,被迫用正品的价格购得了次品;
仿佛是在“打的”时,按里程表收费后又多交了一笔钱;
仿佛是购得一批罐装饮料,打开来发现净含量都不够;
仿佛是买酒被掺了水,买粮被掺了沙……
可这仅仅是“仿佛”,而不是真的在消费和被服务过程中受骗、上当、挨宰、被蒙,所以至今人们的这种抱怨,尚没有引起有关方面应有的理解和重视。
我认为,报纸也是一种商品,订报也是一种消费,报纸订户作为消费者,也有他的合法权益需要保护。例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就应规定,各家报社不得因刊登广告而随意挤占版面。如果有哪家报社不听招呼,管理部门定要严查,订户和读者可以举报,各级消费者协会还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名正言顺地为受到过量广告损害权益的订户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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