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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包装食用油:整体质量较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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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5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中国质量万里行

  小包装食用油:整体质量较好
本报记者朱剑红
为进一步促进小包装食用油产品质量的提高,1996年第四季度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8个省、市销售的小包装食用油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30家经销企业的78种样品,涉及62家生产企业,抽查经销企业合格率为76.7%,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5%。
抽查结果表明,国有大、中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被抽查的18家大、中型商业企业的48种样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8%。其中,天津中创超市天津有限公司大沽路超级市场,四川副食品公司成都市红旗商场粮油分公司,江苏南京金谷大厦商场部,上海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小食品公司的产品抽样合格率都为100%。
本次抽查表明,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大有提高。如色拉油、高级烹调油的烟点指标,在1993年抽查时合格率仅为4.8%,1995年抽查时合格率为27%,而本次抽样合格率为51.5%。这次抽查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有,生产绿宝色拉油的北京艾森绿宝油脂有限公司,生产金大妈色拉油的江苏南京日信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大地色拉油的江苏徐州大地集团,生产月季花色拉油的天津红旗油厂,生产花旗纯正花生油的广东南海油脂工业(赤湾)有限公司,生产天香一级花生油的福建天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抽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一、有6种产品酸价超标。油脂中酸价增高,可导致油脂的劣变,降低油脂的营养价值,影响人体正常的消化吸收功能,严重劣变的油脂将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由北京顶好制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顶好清香油,酸价超过其企业标准规定近10倍。
二、有2种芝麻油产品被检出有棉籽油掺混。广东广州市金源食品厂生产的小磨麻油(商标为雄鸡,规格为200ml/瓶),广东中山市美味鲜食品总厂生产的小磨芝麻油(商标为歧江桥,规格为1500ml/瓶),这两种产品均有棉籽油掺混。
三、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明确。如广东广州市美味源食品厂出品的香麻油,其产品标签上配料表中仅注明芝麻,而未注明有植物油。
国家技术监督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小包装食用油时,不仅要注意食用油的外观质量(好的应是色泽浅、澄清透明),而且要注意产品的标签内容,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以及产品是单一油种还是调和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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