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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一个干净的音像市场带入21世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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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5
第12版(副刊)
专栏:

  把一个干净的音像市场带入21世纪
易凯
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165号令,正式确立了全国文化市场管理的模式。
文化部作为全国音像市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近几年来,在集中治理与常抓不懈相结合的“扫黄打非”中,抓认识、抓管理、抓繁荣,使一度混乱的音像市场,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决不允许成为腐朽思想文化滋生蔓延的场所
音像业被称为“朝阳产业”,它以载体灵巧、信息量大、面画清晰、音效逼真等特点倾倒了无数消费者。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的音像业发展迅猛,更新换代的速度居世界前列,前景可观。
然而,在暴利驱动下,一些违法经营者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干着“制黄”、“贩黄”、“传黄”的罪恶勾当,致使非法音像制品到处泛滥。在80年代,国有音像出版业的单位发行量基本上在几千盒以上,而进入90年代,却以每年500盒的速度锐减。在1995年,一个品种能发行五六百盒就算不错了。同时,音像制品作为有效的宣传载体也被殖民文化所觊觎。它趁机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我国音像市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被这些非法制品干扰,它严重地冲击了中国民族音像业的发展,恶化了育人环境,侵犯了知识产权,祸及国际贸易,损害了国家的形象,破坏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良好社会环境。
音像市场的治理工作,引起了党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丁关根、李岚清、李铁映同志曾多次作了具体的指示。1996年6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音像市场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接着,7月至9月间,在中央各部门协调下,文化部及时召开了全国音像市场管理工作会议,在全国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集中治理行动。并根据当前音像市场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规律,明确了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的检验和衡量市场状况的科学标准,确定了“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经营,提高质量”等加强音像市场管理的具体措施。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也严格遵照中央领导的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精神,做好本地区音像市场的集中治理工作。
有了认识上的统一,就有了打击非法音像制品的决心。国家管理部门首先集中力量打击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深挖地下生产线和传递运输线,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其中,文化部市场局直接组织查处了广东潮阳两英镇非法制作、贩卖盗版的黄色录像带案,并会同河南、广东文化、公安等部门破获了建国以来第一起特大走私、贩卖反动、淫秽电影拷贝案;与湖北省清查了武汉的音像市场,扼制了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北移的态势。而全国各地也是攻势如潮。
集中治理行动涤荡了音像市场的污浊,显示了政府的决心,体现了百姓意愿,还音像市场这块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给人民。
有序而规范的管理,是音像市场长治久安的基本保证
要巩固集中治理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将之持续而有效的保持下去,必须有一个有序和规范的管理措施。这是音像市场长治久安的基本保证。而管理终极目的,就是要用健康向上的正版音像制品占领市场。
那么,正版音像制品怎样才能占领市场,不给非法音像制品一席之地?文化部的同志们以务实有效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治理期间,他们先后走访了18个省,暗访了34个城市,并写出暗访报告。同时,召开了13次区域性的办公会。从而他们找到了办法,拿出了措施。
他们从建立合乎国情的音像市场的运行规律入手,全方位地深化管理,加强监督。在出版环节,积极促进音像市场推出质优价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音像制品;在发行环节,摧毁地下发行网络,建立健全全国国有音像发行主渠道,充分发挥各音像制品总批发站单位的“龙头”和桥梁作用;在零售环节,在加大打击力度、清除非法制品的同时,要求正版音像制品加贴统一防伪标识,以利于音像制品的真伪识别;在出租环节,要求出租点目前备有至少300个正版音像节目;在放映环节,要求进入放映厅的录像节目必须认证“两权”,并逐步建立起统一的供片渠道,坚决取缔个人承包或转包个人经营的放映厅;在运输环节,实行凭证托运、邮寄、提取音像制品的制度。
为把这些工作落到实处,仅1996年,文化部就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其中涉及音像市场集中治理和管理的方方面面,既具指导性,又有可操作性。如《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管理办法》的出台,规范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诸环节经营活动;《音像制品内容审查办法》保证了音像制品内容的积极向上;《关于实行音像市场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动员了广泛的社会力量关注和监督音像市场;《关于加强音像制品运输传递管理的通知》严把了地区音像制品的进出关;《关于音像制品加贴统一防伪标识的通知》使真伪音像制品的鉴别更为方便和有效。另外,《关于加强小商品批发市场、家用电器市场、电子科技市场音像制品经销活动管理通知》,让三场管理有章可循,有力遏制了在“三场”中从事非法音像经营的行为,使之不再成为死角。
这些管理措施,对非法音像制品撒下一张天罗地网,让非法音像制品插翅难逃,使正版音像制品大行其道。最近,他们又把批发市场的管理,音像制品租赁等问题摆上了议事日程。随着治理的深入,音像市场的管理将会日臻完善,更加有序和规范。
发展才是硬道理。确立国有音像制品主渠道作用,促进音像市场的繁荣
非法音像制品遭到重创之后,正版制品可以登堂入室了,而且市场也发出了呼唤。然而,在非法制品的挤压之下,正版音像制品非但品种不多,流通渠道也不畅。一些地方的经营点,往往不知道在何处找到正版制品。
这种状况的出现,一方面是要求出版社拿出更多的品种,更好的作品去满足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正版音像制品市场流通的顺畅与否,也至关重要。一旦市场流通出现瓶颈,非法音像制品就有可能回潮。
既是应市场之需,也是为打通正版制品的流通渠道,扩大正版制品占有份额,文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出版社,共同策划举办了’96全国音像制品交易会。全国有上百家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出版社以及400多家总批发单位前来参加。交易会上,百家出版单位联合推出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反映时代主旋律的民族音像制品和部分海外、港澳台地区的音像制品。三天的交易会共成交各类音像制品2400多万盒(张),总成交额达2.4亿元。不论是会议规模,与会单位,还是交易品种、成交额,都创我国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
它表明国有音像出版发行单位正在摆脱窘境,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促进了生产与流通的良性循环,使国有音像制品在逐渐扩展的流通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完成了音像制品专供渠道的建设。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大音像制品批发市场亦在筹建之中。
与此同时,为规范音像制品有经营主体,文化部还在北京举办了三期总批发单位法人参加的音像法规学习班,同他们签订了《音像制品总批发单位发行正版音像制品,保护知识产权责任书》,要求他们走正路,抓精品,充分发挥龙头和桥梁作用。培训班的举办,对规范音像市场流通秩序,抵制和打击非法音像制品经营行为,提高总批发单位的责任意识有着积极的意义。
对音像市场的治理,现阶段虽有良好的开端和长足的进步,却仍任重而道远。前一段治理的成效表明,只要对非法音像制品危害的认识到位,建立和健全起有序而规范的管理体系,同时抓好音像作品的繁荣,那么,要把一个干净的文化市场带入21世纪的目的,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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