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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优惠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湖北再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80%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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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04
第1版(要闻)
专栏:

  制定优惠政策广开就业门路
湖北再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80%
本报武汉10月3日电湖北省委、省政府切实抓好再就业工程,使全省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连续三年超过80%,共有30.5万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如何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十分关心,多次深入困难企业和职工之中,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省领导多次强调:再就业工程是“领导工程”、“一把手工程”,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给再就业工程以优惠政策。
首先是优先安排经费。为了解决再就业工程的经费缺口,湖北省建立了省、地、县三级再就业基金,政府拿出再就业基金1000万元。作为全国实施再就业工程试点的武汉市,已经连续三年每年拨付500万元再就业专项资金。
第二是制定扶持性政策。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推出《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和措施。例如,安置下岗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限内免征所得税、减征营业税以及免交有关费用;下岗人员从事个体工商业,工商部门免收一年的管理费。宜昌、黄石等市明确规定,下岗职工再就业在安排场所、核发营业执照、提供市场方面,享受“三优先”政策。
第三是提高职工再就业技能。全省先后兴办了200多个转岗培训基地,对下岗职工建立“边管理、边救济、边培训、边分流”的“一条龙”的管理体制,安排培训14.8万人次。
第四是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广开就业门路。今年,湖北各地依托城区和街道经济,通过开发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全省煤炭系统组织下岗的2000多名职工到郊区和农村兴办乡镇企业,承包鱼塘、猪场、鸡场,在发展养殖业中实现了再就业。(陈铁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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