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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卫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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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05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消费者权益卫士”
“您好!这里是东城区消费者协会,您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助,请讲……”当我走进陈凤翔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在接电话。打电话投诉的这位消费者购买了一台空调器却发现质量有问题,在厂家和商家互相推诿的情况下只好向消协求助。
小陈详细地询问了空调的品牌、型号,购买的时间、地点及使用中发现的毛病所在,将这些一一记录之后,他简要地向消费者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此类问题的规定,表示一定尽快与厂商联系,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放下电话,陈凤翔接待一位找上门来的投诉者。这一次是服装质量问题,小陈告诉消费者,如果与厂商协调解决不了,可以将衣服拿去做质量鉴定。接着,他将送检时的注意事项、检测中心所在地、乘车路线介绍得一清二楚。消费者连声道谢。送走这位消费者,桌上的电话又响了。就这样,我的采访不停地被投诉电话和来访的投诉者打断。一上午时间,陈凤翔接待了4位来访者,接了11个投诉电话。他说,这还不算多呢!
陈凤翔是北京市东城区消费者协会的一名普通干部,但说起干这行他可算“老资格”,今年34岁的他,已经在消协工作了6年。领导称赞他热爱本职工作,同事们说他天生一副热心肠。陈凤翔自己说,能帮别人解决困难,这工作干起来心里挺踏实。说到消协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陈凤翔向我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他刚参加工作不久,就赶上处理一起电热水器电死人的恶性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他说:“当看到幸福的家庭因此破碎和亲人们那痛不欲生的惨状时,我的心在颤抖,对消费者的同情、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愤慨强烈地冲击着我。消费者把咱当亲人,如果不全力帮助他们,怎么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正是这种责任心使陈凤翔能够认真对待每一件消费者投诉。大到上万元的电器,小到几毛钱的小商品,只要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他就要帮他们讨回公道。
陈凤翔在工作中体会到,要想把这一行干好,不仅需要“热心”,更要有“耐心”。在前几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没有在全社会引起足够重视的时候,要在厂家和商家面前替消费者讨公道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陈凤翔清楚地记得,为了给一位消费者退换劣质产品,他曾十几次找生产厂家和经销单位。遇到厂商的推诿、搪塞及拖延都是家常便饭。小陈说,替消费者争权益,要有“秋菊打官司”的劲头,有理就要争到底。工作中的耐心还体现在对待消费者身上。且不说对法规和商品知识的反复宣讲,光是对投诉者的那股“火气”,做到耐心疏导就不容易。小陈说,消费者来投诉,都带着一股“火”,这“火”不能在消协引爆,我们要帮助消费者走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路子。有的消费者存在误解,认为消协肯定会偏袒经营者,有时便会言语过激。对于这种情况,陈凤翔说:“只要问题能解决,我们受点委屈那倒没什么。”由于工作做得耐心、细致,陈凤翔的调解活动得到了大多数消费者的积极配合,为问题的解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消协工作人员要发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除了要有一心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还必须有过硬的本领。这是陈凤翔工作中得出的切身体会。这本领首先是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掌握与运用。在东城消协,陈凤翔是公认的“法律权威”,在接受消费者咨询时,相关法律规定他张口就能准确讲出;在处理纠纷时,他有理有据,从容道来,说得双方心悦诚服。小陈在东城消协还负责宣传工作,他每年要讲几百堂课,听众逾万人,他主编的《调解案例选编》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领导的好评。除了钻研法律之外,陈凤翔还非常注意充实自己的商品知识,使自己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有一段时间不少消费者反映衣物在洗染店洗后变形,纷纷对洗染店提出投诉。陈凤翔运用自己所学的纺织学专业知识,判断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服装本身,责任不在洗染店,应该去找生产厂家。由于消协工作人少事多,不可能分专业接待投诉,陈凤翔就努力扩充商品知识,从食品、电器,到汽车、房地产,甚至美容化妆品。他说,自己多懂一些,为消费者服务就周到一些。
六度寒暑,陈凤翔就是这样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奔波着,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呐喊着。6年来他接受消费者咨询数千人次,亲自解决大大小小投诉案上千件,去过几百家企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东城区消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采访结束了,陈凤翔又骑上他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去处理一起投诉。
本报记者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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