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北京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 通过宣传和讨论宪法草案的计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6
第1版()
专栏:

北京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
通过宣传和讨论宪法草案的计划
【本报讯】北京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十五日举行了全体委员会议,研究了半月来训练报告员的工作,并讨论和通过了北京市关于宪法草案的宣传和讨论的计划。
会议要求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宪法草案的宣传和讨论,应尽力作到广泛深入,家喻户晓。宣传讨论的目的主要是使人民群众初步明了宪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及其与各阶层人民自己的切身关系,使大家认识到国家制定宪法这一事件的巨大政治意义,从而提高政治积极性。同时,在讨论时要发扬民主,听取人民群众对宪法草案提出的意见。
为了使宪法宣传更有计划地进行,并能真正做到广泛深入、家喻户晓,会议确定全市的宣传活动将分批开始,先在干部、工人群众中进行,再扩展到城市郊区的农民及一般市民。宣传方式是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或经过训练的报告员根据报告大纲,向群众作报告,然后在宣传员、理论学习辅导员等的协助下,组织小型会议进行讨论。
会议要求这次宣传针对各阶层人民不同的特点与不同的思想情况有重点地进行。各区应首先注意训练宣传队伍,以保证宣传质量。在宣传和讨论普遍开始前,应该由较有经验的报告员进行试讲,以取得经验。在宣传中要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各区、各单位应该运用基层工会的家属委员会等组织进行对家庭妇女的宣传。街道可通过街道居民妇女代表会议推动妇女群众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
为了使这次宣传活动不致影响生产和学习,会议强调指出:在工厂和农村中的宣传和讨论,应在非生产时间进行,不得妨碍生产。在学校中,一般应在课余时间进行宣传和讨论,不得妨碍教学。会议并规定:机关企业的干部一律用原来理论学习、时事学习的时间来进行宣传和讨论。各机关单位学文化的干部,可由报告员给他们作通俗讲解,文化学习照常进行。工人中的宣传和讨论一般利用原来上政治课的时间进行。农村中的宣传活动应根据农业生产情况进行安排。各高等学校的宣传因学期考试及部分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可酌情在适当的时间内进行。中、小学校教职员在考试完毕后组织报告和讨论。
为了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于宪法草案的意见,除了在组织讨论时注意搜集以外,北京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还指示各分会在全市较大的街道、胡同设立意见箱,以便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宪法草案的意见。
现在北京市训练报告员的工作即将结束,大批的报告员将分配到干部和工人中首先展开宣传。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