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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内瓦会议讨论印度支那问题的限制性会议上 苏联代表团提出重要建议 中越两国代表团完全支持苏联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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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6
第4版()
专栏:

在日内瓦会议讨论印度支那问题的限制性会议上
苏联代表团提出重要建议
中越两国代表团完全支持苏联的建议
【新华社日内瓦十四日电】在日内瓦会议六月十四日的限制性会议中,九国代表团继续讨论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问题。下次关于这一问题的限制性会议将在六月十六日举行。
【新华社日内瓦十四日电】本社特派记者报道:九国代表团十四日举行限制性会议,继续讨论印度支那问题。
据已获得的消息说,苏联代表团在十四日的会议上作了重大的建设性的努力,谋求解决在过去两周的会议中各方面的意见分歧,以期在关于履行停战协定的监察问题上达成协议。苏联代表团提出了一个重要建议,对监督印度支那停战的联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组成、职权范围、一般规则以及国际保证等问题,作了明确而合理的规定。苏联代表团的建议如下:
壹、联合委员会(军事停战委员会)
组成:
一、联合委员会(军事停战委员会)由双方司令部同等数目的代表组成。联合委员会首席委员应为将级人员。联合委员会设立由双方同等人数组成的联合视察小组(其数目由双方议定)。
职权:
二、联合委员会的职责为监督停战协定条款的履行。其中主要条款如下:
(1)监督双方地区调整及武装力量集结计划的确切执行;
(2)监督同时、全面并完全的停火;
(3)协商解决各种有关任何违反停战协定条款的问题。
三、联合委员会与中立国委员会系平行而非隶属的关系。两委员会根据停战协定规定的职权范围分工合作,以保障停战协定的有效实施。
贰、中立国监察委员会
组成:
四、监察履行印度支那停战协定条款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由……等国代表组成。
这里所用“中立国家”一词的定义,系指那些没有武装力量参加印度支那敌对行动的国家。
该委员会由上述各该中立国所指定的同等数目的代表组成。
该委员会设立由各中立国指定的同等数目的军官组成的视察小组。
职权:
五、中立国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停战协定各条款的执行进行观察、监察、视察和调查。其主要条款如下:
(1)监察双方根据停战协定实施关于划分军事分界线和建立非军事区的规定;
(2)监察为调整地区而进行的部队转移工作;
(3)监察互相遣返战俘和被拘平民的工作;
(4)根据联合委员会双方或者一方的要求,调查和审定非军事区违反停战协定的事件,并向双方提出纠正建议;
(5)在印度支那各商定的海、陆、空口岸监督停止自印度支那境外运入一切新的武装力量和军事人员及各种武器、弹药和军事技术器材;
(6)为了保证更有效地执行停战协定,对该协定条款提供可能的修正和补充的建议。
中立国委员会通过驻在停战协定所规定的各地点的视察小组执行它的职务。
一般规则:
六、监察履行停战协定条款的中立国委员会在各委员的适当的同意下作出决定。
该委员会应将它的决定通知联合委员会;联合委员会据此采取适当的措施,或者交回中立国委员会进行重新审查。如果这种审查得不到结果,中立国委员会应即通知联合委员会和保证国。
如果在审查某一有关履行停战协定条款的问题时,中立国委员会内发生分歧,则整个委员会或其个别委员应将该调解的问题、包括委员会中各委员国的立场,报告联合委员会和保证国。
如果联合委员会双方竟无法解决该问题上的分歧,则保证国应即采取适当措施以消除违反协定的事件或这种违反协定事件的威胁。
七、兹规定,对下列问题须在委员会中无分歧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甲、与可能引起敌对行动之再起的违反协定条款的事件或产生违反协定的威胁(包括各方武装力量对领土、领海及领空的侵犯)有关的问题;
乙、有关修正和补充停战协定条款的问题。
八、对下列问题可经简单多数表决作出决定:
甲、与本委员会执行其禁止自印度支那境外运入新的武装部队——陆军、空军、海军,各种武器
(装配成的或拆散的),现成的弹药,以及各种军事技术器材这一职权有关的问题;
乙、与调查联合委员会或一方指称违反停战协定事件有关的问题;
丙、中立国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问题。
在调解上述各项问题时,一旦票数各占半数,则以主席一票决定。
九、中立国委员会对停战协定规定的各地点以外的地方的调查,经与有关一方的司令官协议后即可立即进行。
十、中立国委员会根据本决议制订它的工作细则。
叁、国际保证
十一、日内瓦会议与会各国承担对停战协定履行的保证。
十二、当联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无法采取适当措施,以消除在印度支那违反或威胁停战协定的事件以及因此产生敌对行动之再起的威胁时,参加保证协定的各国应即召开会议进行协商,以采取保证履行协定的集体措施。
前已报道,在过去两周中,会议一直讨论中国代表团的六项建议中关于成立联合委员会和监察履行停战协定的中立国委员会的问题。讨论的情况表明,与会各国都承认应该成立联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但是,在关于上述委员会的职权以及中立国委员会应通过什么程序来作决定的问题上,在与会各国之间尚未达成必要的协议。
据悉,在十四日的会议上,苏联代表团认为,联合委员会应该具有这些职权的必要性,是根据停战协定本身的性质而产生的。遵守协定,这首先是双方的任务。因此,他们应对协定的履行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任何一方不去遵守这一协定的各项规定,那么任何一个中立国委员会也不能保证协定的执行。
关于联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相互关系问题,苏联代表团指出:苏联代表团仍然主张,这些委员会应以最密切的方式在其工作上互相配合,但不应使一个委员会的工作依赖于另一委员会的行动。否则,可能只会造成关于委员会之间关系的不必要的混乱,并对这些委员会完成其直接任务发生否定的影响。主张一个委员会应隶属于另一个委员会的观点基本上是错误的。这种观点的含义就是联合委员会应按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命令行事。在这种情况下,以什么作命令的后盾呢?用武力吗?用军队吗?这就是建议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在印度支那有军队,并对讨论中的地区予以占领,这是不符合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宗旨的。
关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成员问题和在该委员会内部如何采取决定的问题,会议在讨论过程中遇到了最大的困难。苏联代表团指出:必须在决定委员会成员问题时不允许有片面性。不然的话,中立国委员会就不能被看作是考虑双方利益而行动的公正机构。苏联代表团认为,在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如何作决定的问题上,必须考虑到委员会将审查各种意义的问题。在采取某些决定时,不允许有片面性,特别在那些在极大程度上涉及双方利益的问题上,这一点尤为重要。苏联代表团同意下述可能性,即在某些问题上委员会可以利用多数表决办法采取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规定了委员会主席的特别作用,即在委员会委员的票数平分的情况下,主席的一票具有决定意义。苏联代表团在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时认为,在苏联已提出的四个中立国名单中,第一名印度可以充当委员会的主席。
苏联代表团在提出上述建议时指出,苏联代表团在提出建议时曾考虑到其他会议参加者在讨论监察履行停战协定问题时所作的声明。苏联代表团认为,这一建议将有助于我们在这一重要问题上达成协议,这将首先促成在其他涉及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问题上达成协议。
据悉,苏联代表团的建议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和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的完全支持。
中国代表团在今天的会议上指出,在最近几次大会中,某些代表团对于各方意见中的相同点不感兴趣,对于许多差异点却尽量加以扩大,以致很难接近,甚至有意造成一些人为的僵局,为某种企图制造借口。中国代表团表示仍愿继续努力,寻求方法,克服困难,以便能尽快达成协议。
中国代表团支持苏联代表团的建议,认为这个建议是公平的、合理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中国代表团并表示不反对在会外根据苏联代表团的建议就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成员问题进行商谈,以求获得解决。
关于联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关系问题,中国代表团认为,印度支那停战基本上应该依靠双方的诚意,如果抹煞由双方司令部代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就是对交战双方要求停战的诚意表示不信任。应当通过划分两个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来克服在这两个委员会的关系上的分歧。苏联代表团的建议中已经对两个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规定得很清楚。联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应该是平行的而不是隶属的机构。中国代表团指出:美国代表团的论据是站不住的,它既然承认交战双方对于停战诚意的必要性,就无法否认联合委员会对停战将起的主要的作用。
关于一致协议的原则和多数表决的方法问题,中国代表团认为,苏联代表团的建议将一致协议的原则和多数表决的方法加以适当划分和配合,因而提供了一个最能达成协议的基础。本会议应当接受苏联代表团的建议作为讨论的基础,以便就停战的监察和国际保证问题迅速达成协议。
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在宣布赞成苏联代表团的建议时,着重说明联合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关系应当是平行的,而不是前者隶属于后者。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认为,只有联合委员会才完全具备顺利执行停战协定的必要条件。
会议上曾有人认为印度支那交战双方打了八年仗,很难有效地执行停战协定。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指出,八年前法越双方签订初步协定和临时协定时,法方还自认为是强者,企图用武力征服越南。但自那时以后,在八年的战争中,许多人已得到了教训。今天在印度支那作战的法国远征军的广大军官和士兵们,希望并要求和平,因为他们了解战争对他们的国家毫无益处;而且他们认为,当和平有机会在光荣的条件下获得时而不去获得就是罪恶。越南民主共和国代表团相信,一旦停战协定缔结,法国远征军的广大军官和士兵是愿意执行的。至于越南民主共和国方面,它一贯要求和平。它将真诚地严格地履行停战协定的所有条款。
苏联代表团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代表团的意见,提供了解决过去两周中的分歧并迅速达成协议的途径。只要不是存心破坏会议,没有任何理由不采纳苏联代表团的建议。然而,据已获得的消息说,以美国为首的某些西方国家的代表们,对于达成协议并不感到兴趣。美国代表还没有认真研究苏联代表团的建议,就急忙采取了抹煞一切的态度。美国代表竟把苏联建议中关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表决程序的合理的划分,说成是把问题复杂化。作为会议主席之一的英国代表,并没有表示他将根据苏联代表团的建设性的建议而致力于达成协议,反而怀疑继续讨论是否得策,并且说可以考虑休会一个时期。此间观察家明显地看到,以美国为首的某些西方国家代表团有意制造人为的障碍,阻挠达成任何协议。
据悉,在十四日的会议上,有些代表提到高棉和寮国的问题。越南民主共和国、中国和苏联的代表团表示不反对在以后的会议上讨论这两个国家的问题,但希望这并不阻挠对目前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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