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为了人民的幸福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7
第2版()
专栏:

为了人民的幸福
鞍山市特等模范 卢乃涛
我说不出我刚看宪法草案时的心情;我觉得眼泪直往外涌,特别是当我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国家通过国民经济有计划的发展,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这一条文时,更受感动,顿时感到心里有许多话想对人说。
我是个老技术工人。在旧社会里,我虽想劳动,却进不了工厂。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时期,我在鞍钢小型厂作活,鬼子一投降,整个工厂关了门,十几万工人立刻失了业。我托了许多人找事,结果没有着落,只好卖破烂;家里穷得连高粱糊糊都吃不上,吃了这顿没那顿。后来国民党匪帮叫开工,我想尽办法总算回了厂。可是从月初忙到月底,常常领不到工资,只好向厂里借,而借一次钱,又只够全家吃半个月的高粱。我的大小孩那阵已经十二岁了,没钱念书,在家拾柴火。快解放的时候工厂又停工了,我回到家乡种地,一家五口整天吃野菜团子混日子。孩子们饿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我的第三个孩子,头大脖子细,长到一岁多,头还抬不起来。
鞍山在一九四八年十月解放后,这些事儿就没了。我一进厂,厂里每月就给我一百五十斤粮食。到一九四九年二月我就拿二百多斤了。现在我过的日子真是好得没法说,每月除了固定工资一百多万元外,还有超额奖金;因为我工作得好,工厂还奖给我自行车、无线电、手表、毛毯等。我住的房子除寝室、客厅、书房外,还有厨房。这种生活,过去我真是连想都没敢想过。
再谈一谈工厂的劳动条件。解放前,工厂把我们工人当只狗似的看待,工人因公死了也没人管。我记得有一年夏天,钢条从我的腿边擦过,一下子就烧去了一大块肉,厂里没人过问。我在家养了一个月,不但不给我医药费,连工资都给我扣光。新社会可不是那样,厂里给机器安装了安全罩设备;工人上班口干了,夏天可以喝汽水、吃冰棍,冬天准备有豆浆。
宪法草案公布后,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祖国的光明前途,今后我要努力增加生产,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更加美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