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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草案译成蒙、藏、维、哈和朝鲜等族文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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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7
第2版()
专栏:

宪法草案译成蒙、藏、维、哈和朝鲜等族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已经民族出版社翻译成蒙、藏、维吾尔、哈萨克和朝鲜等五种少数民族文字。除藏文部分还需在修辞方面进行核正外,其他四种文字译成的宪法草案,都已交中央民族印刷厂付印。为使新疆省维吾尔、哈萨克族人民早日学习和讨论,在十五日晨,已将赶制的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的纸型,航寄新疆印行。民族出版社准备出版宪法草案蒙文版二万五千册,藏文版一万四千册,朝鲜文版七万七千册,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版主要在新疆出版,北京共印二千五百册。
民族出版社今年三月间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试行翻译。为使翻译精确,各个编译室除参考阅读各种有关文件、少数民族辞典、书刊外,还请各少数民族的学者、教授帮助翻译校正。青海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副厅长桑热嘉错、西北民族学院藏文教授丹巴、侯生祯等被邀请到北京协助译校;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宣传部、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内蒙古蒙文研究会都派人来京帮助;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赛福鼎最近也帮助出版社核正了维吾尔文版。
民族出版社和中央民族印刷厂的职工在翻译、排印工作中,表现了严肃认真、积极负责的精神。出版社各编译室工作人员,经常开会研究讨论,解决翻译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了迅速译出,有不少编译人员连夜工作。印刷厂藏文排字女工王毅,坚持在夜间排字,她说,藏族人民距离北京很远,早排印一天,他们就可以早看见一天。负责排制维吾尔、哈萨克文的工人,在十五日晨二时完成了航寄新疆的纸型。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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