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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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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10
第3版(专页)
专栏: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
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有繁荣的经济,也应该有繁荣的文化”,强调了“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一个社会的全面进步,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的发展,二是政治的进步,三是文化的繁荣。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文化建设对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的凝聚和激励力量、它对综合国力所起的重要保证作用等一系列论述,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作用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全面和更加深刻。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培育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的“四有新人”。党的十四大以来,江泽民同志不断地强调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强调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和培养“四有新人”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创造绚丽多彩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中,特别是在思想道德建设中,“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的原则,是重要的指导思想。“为人民服务”既是我们党的宗旨,是对每个共产党员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又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都应当遵守的一个道德规范。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
在文化建设上,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极其重要。一方面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一方面继承和发展革命文化传统,同时吸取全人类的一切优秀文化成果,把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我们就一定会创造出更加绚丽多彩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也就一定能够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建设的成就,对人类文明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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