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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法学家座谈依法治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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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首都法学家座谈依法治国
本报北京10月8日讯记者王比学报道:司法部今天邀请首都部分法学家,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上,法学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和策略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是新时期党和国家重要的治国方针,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将它第一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政治上和理论上的成熟,是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重大发展。建设法治国家之所以成为人类社会追求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由法制自身所具有的稳定性、连续性、科学性、权威性等特性所决定的。
司法部部长肖扬主持座谈会并讲了话。他说,邓小平理论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基础,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都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做好各项实际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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