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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和西宁各族各界人民 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公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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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8
第1版()
专栏:

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和西宁各族各界人民
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公布
【新华社呼和浩特十七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一片欢腾。十五日清晨,当呼和浩特市人民广播电台还没有开始播音的时候,许多工人、干部、学生和市民便静候在收音机和广播筒的周围。各族市民争先购阅内蒙古日报;这一天报纸多卖了两万份。许多街巷都悬挂着引人注目的黑板报,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并开始了蒙语广播。事前经过学习的一千三百多名宣传员,很快地展开了宣传活动,有的用喇叭筒在街头或屋顶广播,有的挨门逐户到各家宣传。不少市民听过宣传后,自动聚集起来阅读和讨论宪法草案。蒙族妇女金梅在讨论时说:“旧社会我们妇女连自己的家庭也不能作主,现在我们讨论国家大法,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全国铁路劳动模范高顺猛领导的铁工班工人们,以超额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来迎接这个喜讯。郊区红星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们,比平常多买了四十多份报纸,在田野利用劳动间隙阅读。正在举行会议的呼和浩特市回民自治区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听到这个消息马上轰动起来,他们讨论宪法草案后一致通过了拥护的决议。满族老人赵书龙说:我活了六十多岁没有这样高兴过,过去这个法、那个法,没有一个民族平等的法,现在可大不同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马成(阿訇)和舍利图召喇嘛达瓦,对宪法草案中明文规定宗教信仰自由,特别感到满意,都表示热诚拥护。内蒙古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副主席孙兰峰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博彦满都,在追述了旧社会伪宪法对少数民族的侮辱后说:宪法草案的公布,是中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它是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保证。
【新疆日报专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的消息振奋了乌鲁木齐市各族人民。新疆省十月汽车修配厂、国营新疆省运输公司修理厂的各族工人,一下班就围在收音机前收听宪法草案的内容。十月汽车修配厂并在当天举行了座谈会,劳动模范刘康(汉族)说:“这个宪法草案是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多年的艰苦斗争得来的。我们要用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的实际行动来拥护宪法草案。”国营新疆省运输公司修理厂劳动模范海米都拉(维吾尔族)看到宪法草案后兴奋地说:“宪法草案里规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规定了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样的宪法在解放前是梦都梦不到的。市郊团结乡头工村模范互助组组长马全禄(回族)也兴奋地表示要以多打粮食,支援国家工业建设的实际行动,拥护宪法草案。
乌鲁木齐市各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也纷纷发表谈话,一致拥护宪法草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主任依明·马合苏木表示:他要认真学习和讨论宪法草案,为迎接中国人民的第一个宪法的诞生而努力。
【青海日报专电】西宁市各族人民以无限兴奋的心情,欢迎宪法草案。西宁人民电厂工业劳动模范展乃琨兴奋地说:“宪法草案使我们认识到工人阶级责任更加重大,我们一定要更加努力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青海省农业劳动模范李得祥说:“宪法草案的每句话都说在我们心上了。我们一定要好好讨论它。”西宁东关回族自治区农业劳动模范马廷珍表示要动员互助组全体组员讨论和宣传宪法草案。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军区在宪法草案公布的当天举行了干部大会,欢庆宪法草案的公布。会上,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戴金璞号召全体干部认真讨论这一文件。青海省协商委员会、青海省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十六日举行了座谈会。马文鼎
(回族)、龙舟(蒙族)、阿顾多杰(藏族)等委员在会上发言,一致对宪法草案表示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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