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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中国无限美好的前途而奋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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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8
第2版()
专栏:

为新中国无限美好的前途而奋斗
中国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主席 吴耀宗
今年一月,我在上海参加了普选,光荣地投了一票,更深切地尝到当家作主的滋味。最近,我又参加了关于宪法草案的讨论,这不但使我感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光荣,也使我看到祖国无限光明的远景。曾经在帝国主义和反动统治下长期过着黑暗痛苦的日子的中国人民,都会为着中国人民民主事业的进展,发出欢乐的呼声。这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的梦想,然而这个梦想今天在我们面前开始实现了。我们不会再怀疑这是个“梦”,因为四年来的事实使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已经走上了幸福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使我们确信我们必能完全达到我们无限美好的将来。宪法草案清楚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并不是空头支票,因为在公民享受的每一种“权利”下面都有着保证。我们知道,这个保证是可靠的,因为在人民民主制度下,这些保证必定能够实现。因此,我们的国家,就不会像美国那样,一面标榜着美国人民“天赋的”“不可剥夺的”“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同时又利用虚伪的民主,实行资产阶级专政,把这些权利剥夺净尽。宪法草案规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我们宗教信徒所最宝贵的自由。资本主义国家自称为基督教国家,也同样地把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文放在宪法里面,然而实际上,他们的人民是没有信仰宗教的自由的,因为他们不能根据教义,发挥任何反对反动统治集团的思想。新中国四年来的事实证明:只有人民民主的制度才能真正保证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人以为宪法草案中所规定的“宗教信仰的自由”的条文太过于简略,有增加一些补充条文的必要。我认为这是不需要的。要紧的却是怎样贯彻条文的精神。关于这一点,我们是可以完全信任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的。宪法草案是中国人民实现人民民主最可靠的保证。然而我们不要忘记:虽然宪法草案一方面记录了我们国家现在的实际情况,反映了我们几年来所已经获得的伟大成就,但另一方面,它也充分地表达了我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个根本要求,表达了我们为了实现这个要求所必须作的努力。让我们为新中国无限美好的前途而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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