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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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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8
第2版()
专栏: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委员 郑振铎
我以无限欢欣鼓舞的心情来迎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这部宪法草案充分地表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它是一部民主的,同时也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这部宪法草案把中国人民在一百多年来,特别是近三十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作英勇斗争,而终于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的果实巩固了下来。
这部宪法草案也把中国人民四年多来在社会改革运动和经济恢复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巩固了下来。同时,它进一步体现了全国人民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就是这样,这部宪法草案一方面既总结了中国人民的革命的和建设的经验,同时也明白地指出了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光明大道。它是社会主义革命经验结合了中国革命实际而产生的大杰作。
我们要下决心,努力学习这部宪法草案。我们文艺工作者们尤应该用各式各样的文艺形式来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
学习同时宣传宪法草案,正是我们文艺工作者目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文艺工作者的感觉是特别敏锐的,眼光是特别尖利的,心胸里是充满了热情的。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光明前途而奋斗,乃是每
一个文艺工作者的责任。同样,我们完全相信,我们的文艺工作者们是会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艰巨而光荣的工作中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来的。
就在一百多年来的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历史上,就在四年多来的种种伟大的社会改革运动里,文艺工作者们尽了应尽的
一部分力量,是和所有的革命者们同脉搏,同呼吸,同甘苦,甚至同生死的。这证明了:我们的文艺工作者们是完全无愧于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的。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公民,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我是多么兴奋,多么欢欣鼓舞!我以全心拥护这部宪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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