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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宣传资料要实事求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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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13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印发宣传资料要实事求是
我厂职工胡胜雄1992年因工伤导致失明。今年3月,他从广播电台收听到陕西眉县眼科医院的赵医师医术高明,其研制的中药“通光明”有独特疗效的广播后,立即去信咨询有关事宜。不久收到医院寄来的函件和《人民日报》等报刊登载的有关宣传品。胡胜雄征询厂领导意见,欲汇款购药。
胡希望眼睛复明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但考虑到:一则厂里资金十分紧缺,钱得花在刀刃上,上当受骗的事并非绝无仅有;二则担心病急乱投医会适得其反。同时,我们也对《人民日报》居然会在头版头条刊登这则新闻产生怀疑。
为维护党报在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性,特将此事向贵报反映。
      (广西柳州铝型材厂工会)
      调查附记
收到广西柳州市铝型材厂工会的来信,记者即赴陕西进行调查。据了解,陕西眉县齐镇中医眼科医院院长赵培荣是合法医生。他自幼钻研中医,研制的中药“通光明”(原名“通光散”),对治疗眼病有一定的疗效,在当地有一定影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健康报》等几十家报刊都对其医术做过报道。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扩大医院在全国的影响,赵培荣在取得医疗广告许可后,先后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等媒体为其眼药“通光明”进行广告宣传。因为“通光散”更名为“通光明”而许多患者并不了解,故医院在向函购药品的患者寄发宣传材料时,把以往报刊媒体的报道进行了复印,并做了一些文字上的移植改动。例如,把本是在《人民日报》三版左下角的一条消息复印在报头下边并重新调整,自行加上相关照片;把文中所有“通光散”的字样均改为“通光明”;把《健康报》的新旧报头做了调换,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办”的字样,并把本是宣传眼科医生赵培荣的文章标题改为宣传“通光明”的标题。
这种做法引起了一些读者的误解。首先,把文章置于报头之下容易让读者认为是头版头条;其次,有些细心的读者把宣传材料和报纸进行对照,前后出入比较大,因而怀疑宣传的真实性。对此,赵培荣解释说,宣传文章上方加报头只是想证明文章的发表地,而且所有的报道是真实存在的,他所作的一些改动只是为了让读者了解新药“通光明”。以往的报道大多是集中在宣传赵培荣一个人身上,事实上医院里有多名医生,而大多数患者都必须要赵培荣亲自诊治方才放心,因此,赵培荣希望在宣传过程中宣传他自己的东西少一点,宣传医院的多一些。
在调查了解了实际情况以后,记者认为,眉县中医眼科医院的此种做法是不严肃的,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因为正当的报刊宣传是为了让读者了解事实,并不是为谁或为某种药品做广告。该医院的负责人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承诺立即改正过错并停止散发此类宣传品。本报记者王莹刘莉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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