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我国将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13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信息窗

  我国将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据新华社西宁电(记者云杉、吴宇)由于父母亲长年卧病后去世、妻子离异,还要供3个孩子上学,38岁的农民雷发春成了村子里最困难的一户:买不起化肥,一年缺三四个月的口粮,整日为5000多元的债务发愁。
8月31日,这位青海省互助县沙塘川乡农民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凭着当地政府颁发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他从乡政府领到了今年上半年的182元救济金、62公斤救济粮和一些衣物。面对前来考察的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雷发春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我们全家4口的生活有保障了!”
据了解,我国今后将在农村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解决衣、食等最突出的困难入手,使雷发春这样最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从1995年起,我国开始在部分农村开展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两年来,全国已有45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此项工作。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保障标准,一般以保证农民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县乡村分级筹措保障资金,除按时发放救济粮款外,还对保障对象在税收、统筹、提留、水电、上学、医疗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积极帮助贫困群众拓宽致富门路,提高生产自救能力,逐步走向脱贫致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