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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满意”是最高荣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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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14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民满意”是最高荣誉
本报评论员
什么是国家公务员的最高荣誉?什么是对国家公务员的最好奖赏?最近,人事部表彰了一批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其中有十位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这再次向全国五百多万公务员提出了尺度和标准,那就是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这十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来自县(市)、乡(镇)等工作岗位,是工作在最基层的国家公务员。他们的经历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作为国家公务员,他们把让人民满意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他们的实践,也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怎样才能让人民满意?
要想让人民满意,就必须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为人民建功立业,为人民多创实绩。这十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都是县(市)、乡(镇)、区或街道的负责人,他们都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并自觉地运用于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王韶华开发山场兴林致富;陈列雄发动群众集资办企业;王敬瑞让科技坐第一把交椅;魏红走出“阿佤山”搞边贸,他们都在脱贫致富的路上迈出了大步,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要想让人民满意,就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自觉地把人民的利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为人民多办实事。王行安修长寿公寓,为居民建新楼;吴瑞荣提出“实事工程”,重点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买买提依明·卡得尔带领全乡各族人民打井,彻底解决了全乡一万九千五百人、五万一千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要想让人民满意,就必须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勤政廉政,严于律己,为人民无私奉献。蓝秀珍舍掉家庭,从城市到最穷的乡里一心一意改变穷乡面貌;黄诚在身患白血病的情况下,仍能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罗松仁青走到哪里,就把廉洁之风带到哪里,被誉为“糖衣炮弹打不倒的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有高低,工作性质有差异,但一切为了让人民满意,是每个公务员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能够成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的最高荣誉,是对那些改革成绩优异、勤政廉政、深受群众拥护和喜爱的国家公务员的最好奖赏。每个国家公务员,都应当以这十位杰出公务员代表作为尺度对照自己,自觉地把让“人民满意”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政府机关的负责人,都能很好地与同级党的部门的领导密切配合,互相支持。这也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只要党政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能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都能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就会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配合默契,相得益彰,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目标。公务员的素质有很多方面,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如果每个党的部门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都能做到一切以人民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有了最为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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