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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各界妇女集会庆祝宪法草案的公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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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19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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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各界妇女集会庆祝宪法草案的公布
【新华社十八日讯】首都各界妇女十八日在天桥剧场举行盛大集会,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公布。参加大会的有工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文化教育工作者,有医生、护士和保育工作者,有机关干部、革命烈士家属和革命军人家属,有少数民族、宗教界等各方面的妇女共一千七百多人。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第二书记王子如在会上首先讲话。她在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的重大意义后,特别强调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对妇女在各方面的平等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充分地说明只有在工人阶级、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的国家里,妇女才能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她号召全市妇女积极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并要进一步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生产、工作和学习,用实际行动来保障宪法正式公布后的实施。
在会上先后发言的有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北京清河制呢厂女工刘世梅,北京市农业劳动模范。海淀区周家巷乡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宋秀云,北京市模范教师、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副校长陶淑范,北京市特等模范保育工作者、六一幼儿院副院长姚淑平,东四区魏家胡同毛织生产小组管理员王世荷,北京市铁路职工家属模范孙瑞芝,她们都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对宪法草案表示衷心的赞同和拥护。刘世梅说,在旧社会我们这些被人看不起的妇女,现在写在国家大法上了,她用清河制呢厂女工享受到各种权利的事实,说明新中国妇女已经获得的幸福,她最后表示要以完成她们全小组一九五四年增产节约六亿四千多万元的计划,庆祝宪法草案的公布。
六一幼儿院副院长姚淑平的讲话,感动了全场听众。她以她自己姐妹四人在旧社会遭遇的不幸和今天获得的自由幸福生活,说明新中国给妇女带来自由和幸福。她说,我是个妇女,是孩子的教养者,当我看到宪法草案中有关妇女和儿童的规定时,我深深感到生长在新中国,生长在毛泽东时代的幸福。大会进行中,很多人要求发言,纸条不断传上主席台,全场情绪极为热烈。
大会最后在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中一致通过了拥护宪法草案的决议,她们举手高呼“拥护宪法草案!”“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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