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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高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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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06-04
第2版()
专栏:

张志高合作社
翼城西阎村生产主任张志高所领导的合作社,最近已引起翼城各地注意。
在群众还没有组织起来的时候,他为了开展本村生产工作,给群众谋利益,就自己去借了一部分钱,买了一个母猪,母猪很快生了小猪,又把小猪卖掉,还了借款,把母猪作为公有。群众看到具体利益后,便在张志高领导下,组成了互助组。
组员们各有其家庭生计,时常要出外,影响互助,同时又都受奸商盘剥,于是提出了办合作社的问题。
互助组的会议上,正式决定成立合作社,定名为民聚源、目的是“供给群众生活需要,帮助积蓄,巩固互助组,解决群众临时费用及有货卖不出的困难。”
群众缺乏现金,他就号召用物资入股。群众拿上布匹、棉花、粮食、木料、农具、油类等都来入股。很短期间,便吸收了三万四千元的物资。以后打猎组打了七只山猪五只麋鹿,也来入股给合作社代售,得洋七万元,做了股金。
股金随用随取,不取的一月分一次红。
群众有保存粮食的困难,一怕敌人扫荡,二怕老鼠吃,合作社号召把余粮存到合作社,起先是互助员和群众都响应了,一共送来三百石粮食。
农闲时,妇女想纺织没棉花,合作社就把互助组组成运输队,运粮食到山下换棉花和盐,不断周转,解决了棉花问题,妇女纺织便发展起来。运输队也得到了利益,保存粮食的目的自然也达到了。
合作社又拿出十石小米,找了一个生产员,专做运输生产,赚的钱不分红,作为社员们出负担的准备款,政府征款与群众出款都方便。
合作社代售群众要卖的生产品,不收用费,售价如果群众不用,即可作为股金。
合作社从外面买的货,都是群众需要的。群众要什么就买什么。有一次上级急着要军鞋,群众一时做不起,合作社就到外面买了三十多双鞋,解决了急需。
社员向合作社买货,或要合作社代买时,都不给现钱,只记账,卖给社员都是原价,一月结算一次。大家都觉方便。合作社代卖社员物资,如属冷货,则事先商好最低价格,所以推销很快,业务繁荣。
合作社社员同时也是互助组员,农忙时是互助组,农间时即转入合作社的运输队,保持了经年不断的互助。但运输所赚脚价,要在互助组内按工数统一分配,合作社代理账目。
社中六个职员(门市部三人,粉房二人,运销员一人),互助组给他们种地,他们在社内服务顶全工,不吃社里饭,不拿津贴,没有个人开支费用,全属变工性质,所以开支很小,这就是该社能繁荣业务,大家得利的重要原因。(太岳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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