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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裁军大使在联大一委强调应防止把裁军目标引向发展中国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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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16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裁军大使在联大一委强调
应防止把裁军目标引向发展中国家
本报联合国10月14日电记者何洪泽、周德武报道:中国裁军大使沙祖康今天在联大第一委员会(政治与安全)一般性辩论发言时强调,当前应注意防止少数国家凭借其先进军事科技和经济实力,谋求绝对安全和军事优势,将裁军目标引向广大发展中国家,从而剥夺他们正当的自卫权利和手段。
在谈到禁雷问题时,沙大使指出,中国支持对杀伤人员地雷及其使用实行严格及适当的限制,逐步实现“全面禁止”的目标。中国正以积极和务实的态度参加《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地雷议定书”的修订工作,并正在考虑尽早批准该议定书。
沙祖康指出,地雷是一种纯防御性武器,由地雷引起的人道主义问题,无非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老式杀伤人员地雷本身的缺陷及其滥用;二是战后扫雷不力。解决地雷问题的根本途径,应以避免地雷误伤平民为目标,集中解决清扫残留老式杀伤人员地雷,纠正老式地雷的缺陷,并禁止这类老式地雷的使用。沙祖康强调,根据中国国土防卫对杀伤地雷的正当需要,在找到杀伤人员地雷的替代办法并形成安全防御能力之前,中国不能不保留在本国领土上合法使用杀伤人员地雷的权利,中国只能接受满足其安全关切的国际禁雷协定。他说,中国注意到一些国家最近在奥斯陆达成了全面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我们尊重这些国家的主权选择,理解他们的人道主义关切。但中国政府认为,对杀伤人员地雷问题的处理必须兼顾人道主义需要和有关国家的正当安全考虑。
在谈到防扩散问题时,沙祖康强调,一些国家以防扩散为名,干涉、阻碍别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间合法、正常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他们甚至采取双重标准,一方面打着防扩散旗号,施加压力,动辄制裁或威胁制裁别国,另一方面自己却向敏感地区大量出售先进武器装备,侵犯它国主权,损害地区和平与稳定。他呼吁全面整顿和改造现有歧视性和排他性的出口控制制度和安排。应在所有有关国家普遍参加的基础上,谈判制定公平合理的国际防扩散制度。各国应按有关国际法律文书规定的程序,包括通过对话和合作,实现国际防扩散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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