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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石油工业合作大有可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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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13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中外石油工业合作大有可为
本报记者徐卫东
中国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长迅速,对石油天然气需求量也随之增大。在中国政府确定的“国内为主,国外补充”的石油工业发展战略方针下,中国石油工业在依靠自身力量稳定国内石油开发的同时,坚持对外开放,实行国际化经营发展战略:一方面欢迎和鼓励国外企业参与中国陆上和海上石油领域的合作,另一方面也走出去,积极探索和寻求在中国境外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友好交往与合作。
中国陆上石油勘探开发对外合作始于1985年,当时对外开放了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湖南、江西、海南等11个省区,并根据国际惯例,采取石油风险勘探开发合作方式。这一举措得到了国际石油界的关注和响应,先后签订了海南福山凹陷及湖南洞庭、江西波阳、安徽阜阳、江苏苏北盆地石油合同。
1993年以来,中国石油工业加快对外合作步伐。陆上石油资源对外开放地区由南方11省区又扩大至北方的10个省区。在中国石油工业占主导地位的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相继于1993年—1995年组织实施了三轮大规模对外合作招标,涉及13个盆地54个区块,总面积402827平方公里。与此同时,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从石油风险勘探项目到提高老油田采收率、开发已探明未运用石油储量、油田专项技术服务等方面,有选择性地开展双边谈判活动。截至1997年8月底,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已累计与9个国家和地区的20多家公司签订了36个石油勘探开发合同,合同金额累计7.9亿美元。渤海湾赵东区块石油合同区已获商业性发现,探明地质储量2657万吨,即将进入正式开发。
海上石油开采是国际公认的高投入、高风险、高科技的产业。我国海洋石油工业在50年代末起步,但发展缓慢,至改革开放前年产量仅为9.7万吨。198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大大地促进了我国海上石油的开发与对外合作。经过四轮国际招标与多次双边谈判,截至1996年底,海洋石油公司累计与18个国家和地区的67家外国公司签订合同与协议126个,利用外资达53.8亿美元。外商投资已占海上勘探开发累计投资57.2%。
在引进来的同时,中国石油工业积极推行海外发展战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努力参与境外石油勘探开发,已相继在加拿大、秘鲁、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苏丹、中亚地区国家获得石油项目作业权,一批项目进入评估与合同谈判阶段,并从初期的低风险小型项目发展到勘探开发上下游一体化的大中型项目合作。今年9月1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第一船在境外开采的6万吨原油已运回国内。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努力寻求参与国外油气资源的合作勘探开发,以收购印尼马六甲油田股份为标志,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截至今年8月底,从该油田获得份额油先后已销售24船。最近,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石油天然气合作协议,为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注入了新的实质性内容。
作为石油工业后起之秀的中国第三家国家石油公司——新星石油公司,近年来先后与美国、英国、挪威、日本等60多个国家的公司、科研机构进行了多方面的合作交流。该公司在国外承包实施了多项国际性物探、钻井工程作业,如“发现号”物探船在美国墨西哥湾作业,“探宝号”物探船在日本新潟近海进行地震作业,“勘探4号”钻井平台在英国北海海域作业,以及在西非科特迪瓦沿海盆地进行地震资料采集与处理等。
中国石油工业还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境外技术服务、产品输出等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先后与国外签订政府长期石油科技合作项目协议35个,签订石油合作研究项目协议8个,吸引研究费用近1亿美元。中国新星公司的石油机械已出口美国、加拿大、南美和东南亚等地区,石油钻头产品已进入日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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