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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撤销大区行政机构合并若干省市建制 并听了关于基层选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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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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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撤销大区行政机构合并若干省市建制
并听了关于基层选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新华社十九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十九日下午举行。
会议听了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的说明后,通过了“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在通过决定以前,刘澜涛、高崇民、张治中、陈毅、张难先、刘伯承等在会上相继发言。他们在发言中,一致拥护中央的决定,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适时的措施,对国家有计划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是有利的。并且指出在撤销大区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细致的组织工作,对于各项具体问题和人事安排,力求做到妥善;必须在接交工作中避免一切可能避免的损失。
会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的决定”。
会议接着听了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邓小平所作的关于基层选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最后通过和批准了各项任免案。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以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等共四十四人。
列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在京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和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和所属各部首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各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在京负责人,北京、天津两市市长、副市长等共一百四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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