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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为宪法的实施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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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20
第2版()
专栏:

准备为宪法的实施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全国战斗英雄 张志成
看到了宪法草案,我的心情是多么激动和高兴呀!回想一九五○年九月,我出席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的时候,曾经见到了亲爱的领袖毛主席。毛主席几十年来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奋斗,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又亲自领导制定并公布了宪法草案,我一看到报上登的毛主席的照片,我的心就飞向毛主席的身旁,我感到万分的兴奋和幸福。
宪法草案的得来,是多么不容易啊!有多少先烈为它流尽了最后一滴血,但是先烈们的理想今天终于实现了。宪法草案就是我国人民斗争的结晶,我们坚决保卫这一胜利果实。
宪法草案第二十条规定了我们的光荣职责。今后在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成果、保卫国家安全和领土主权完整的斗争中,我一定要永远遵循党和毛主席的指示,遵循宪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人民服务到底。
我们最近参加了一项修建工程。我们把劳动当成光荣的事业。修建中我们严格遵照工程质量标准完成了任务。有好多同志由于在劳动中发扬互助精神、钻研窍门,受到了表扬和奖励。我们发扬了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在劳动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公共财物爱护的观念。一个多月以来,我们全连同志光拣起掉在地上的铁钉子就有五千多枚,扫起撒在地上的洋灰三百多挑(每挑约八十斤)。战士徐文友六月一日一个下午,就拣起了铁钉六斤多。党和毛主席长时间对我们的教导,提高了我们的觉悟,使我们具备了贯彻宪法的条件。
我还深深体会到,宪法草案中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真是无微不至,合情入理。第九十三条:“……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我想起我的家庭在旧社会所处的情况,由于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在一九三五年左右,我的刚刚三岁的四弟,以四斗小米、六斗麦子的代价卖给了人家。后来我三弟也卖了出去。我的母亲气死了,父亲病饿死了。那时候有谁管呢!今天在我们自己的宪法上凡是对劳动人民有利的事情都规定上了,我怎能不拥护呢!
作为一个革命军队的干部,我一定要积极参加宪法草案的讨论,并准备为维护宪法的实施而贡献出自己所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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