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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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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18
第6版(理论)
专栏:学习十五大贯彻十五大

  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
杨永良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不能有任何偏离;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以权谋私;必须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必须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决不能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强迫命令。”这“四个必须”,既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从根本上说,是人民的事业。在这个新的实践中,党所形成和确立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及由此而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立足于我国当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集中了人民的智慧,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正因为有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才使我们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赢得人民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奋斗目标,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全面向前推进,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进一步把党建设好。党的全部历史告诉我们,党的建设历来是同党的历史任务、同党为实现这些任务而确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联系在一起的,是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地贯彻执行。
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党员干部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又是关键的关键。要在新的形势下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不动摇。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一方面,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大局下行动,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全党行动一致。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完成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尽管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了很大的变化,但这个根本宗旨不仅不能变,而且还要按照江泽民同志所要求的,“一定要结合新的实践在全党发扬光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从当前的现实状况看,特别需要在以下三点上加深认识:
一是切实摆正公仆和主人的位置。近几年来,有些领导干部“当官做老爷”的封建意识有所滋长,“公仆”与“主人”位置颠倒,以“父母官”自居也并非个别现象。这是与党的宗旨相违背的。我们应当以邓小平同志为榜样,视人民为父母,视自己为“人民的儿子”,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尽职尽责地为人民办事。
二是忠实代表人民利益。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除了人民群众给予的报酬和待遇外,决不允许党的领导干部谋取任何私利。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有的干部一事当前,不是考虑给群众带来什么利益,而是首先考虑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极少数干部甚至无视党纪政令,不惜牺牲群众的利益来满足个人的或小团体的利益。这些行为与党的根本宗旨格格不入而又十分有害。
三是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领导干部当好人民的公仆,必须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如果干部失去了人民的信赖,人民完全可以把这种权力收回去。第二,权力是实现为人民服务职责的条件和手段,我们应当把职权、责任、服务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第三,必须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愿行使权力,从顺利实现党的十五大制定的宏伟目标的高度看待权力,这样才能眼光远大,心胸开阔,积极奉献,自觉反对以权谋私,反对滥用权力和违法用权,真正成为人民信得过的“公仆”。
      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放在首位。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的事业将一事无成。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从道理上讲十分清楚明白,但真正做到并不容易。有的干部在工作中,不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而是“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是“只要领导喜欢,不怕群众埋怨”。这些做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对上级负责,对下级不负责,实际上是对上对下都不负责,既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又破坏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对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实现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统一,首先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还要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防止和克服对上说一套,在下面做的是另一套,应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汇报工作,防止和克服对上不讲真话,不报实情,报喜藏忧,甚至弄虚作假;要善于在群众中做好宣传鼓动工作,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赢得群众的充分理解、信任和支持,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以大局为重,防止和克服打着为群众办事的旗号,以损坏国家利益去满足地方利益和局部利益;要如实地反映民情民意,使上级部门准确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正确的对策和措施,对上级某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甚至错误的决策要勇于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可以说,实现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相统一,是在实践中克服困难,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邓小平同志指出:“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如果我们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得民心则兴,失民心则衰。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反之,就遭受挫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既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当务之急,当务之重,也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当前,形势发展很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高高在上,成天忙于文山会海,老是在会议室、材料堆里打转;分析情况、决定工作方针单凭“本本”、听汇报和过去的经验;推进工作光靠开会、讲话、发文件,是难以担当起十五大赋予的历史重任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
坚持群众路线,一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的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有些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漠,口头上讲群众路线,实际上却自觉不自觉地脱离了群众。他们不知道群众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意见。他们遇事不同群众商量,只知道发号施令,指责教训。这种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必须坚决克服。二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从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看,必要的工作形式是需要的,该开的会要开,该讲的话要讲,以造成一定的声势和氛围。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扎扎实实的行动。现在有的地方做工作表面上轰轰烈烈,摆出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样子,实际上却是毫无实效的花架子。邓小平同志称自己是“实事求是派”,并一再强调要反对形式主义,不务虚名,少说多做。这些论述言简意赅,寓意深刻,尤其需要认真领会。三要坚决纠正强迫命令的作风。毛泽东同志曾谆谆告诫全党,在群众中进行工作的时候,必须采取民主的方法和说服教育的方法,决不允许采取命令主义态度和强制手段,这是共产党人必须遵守的原则。我们有些同志忘记了这个原则,因此在工作中,不是满腔热情去教育群众,帮助群众提高认识,而是动不动就罚款抓人,强制压服。这些简单粗暴的做法,就是官僚主义作风的表现。这看起来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党风问题,是事关全局稳定的问题,需要坚决加以纠正。
“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这是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成长、壮大历史的真实写照,也是在迈向21世纪的新征途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级领导干部应牢牢记住这个庄严承诺,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努力做好工作,实现这个庄严的承诺,以不负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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