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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我如何相信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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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27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经济茶座

  教我如何相信它?
赵志文
春节之前,友人欲更换家中的彩电,邀我一道去商店购买。事先,我们认真地研读了刊登在北京几家报纸上的有关广告,悉心挑出几家标有现货价格公道的商店。双休日,我俩几乎跑遍了北京的四城,最后竟没买成。原因很简单:广告上标有现货的商店,其实连样品都没有;广告上刊登的公道价格均是“纸上谈兵”,与真实价格相差甚远,令顾客无法接受。
为何出现这种现象?
有知情人告诉笔者,有的商店是“打肿脸充胖子”,实际该店货物品种不全,价位也不低。他们故意刊登蒙人的广告,目的有二:一是给自己创牌子,以一种强刺激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二是把有可能到别家商店购物的顾客拉到自己的店内,期待失望的顾客勉强在该店购点什么,扩大销售额。
一家电器公司的经理则另有说法:当读者谈到报刊上广告时,那已是“明日黄花”了——至少是10天之前商店商品的销售状况。报社要求他们这些广告客户,在刊登广告之日的前10天将广告小样送至报社。假设是1号送小样,11号才能将广告登出,在这10天当中,商店的情况会发生许多变化。送小样时的“有现货”,到见报时很可能变成没现货了;原来批发价一台彩电是5000元,再进时,就可能涨到5500元,销售价也会随之变化。这就产生了广告与事实的不一致。
按这位经理的说法,好像是有情可原,可是让顾客怎么看待各类广告呢?是全信,半信,还是全不信。平心而论,不执行广告上的种种许诺就是欺骗,欺骗行为是广告法严格禁止的。做广告业务的新闻媒体也好,发布广告的企业也好,都该认真研究解决这种“时间差”问题,不能让广告与事实不符。否则,尽管你“事出有因”,长此以往,谁还会相信广告宣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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