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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撑一片明朗的天——各级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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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20
第11版(巾帼园)
专栏:综述

  共撑一片明朗的天
——各级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综述
贾雯
在社会主义中国,妇女向来被称作“半边天”,她们为社会进步与国家繁荣作出了并正在作出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轻视妇女的封建残余思想作祟,妇女在参政、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遭受歧视的现象依然存在,妇女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成了一个沉重的话题。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自此,广大妇女又多了一件重要的保护武器。各级妇联组织也以维权为己任,建机构、搞宣传、勤工作,成为广大妇女的“撑腰人”,侵犯妇女权益事件明显减少。维权,开始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
      维权工作社会化
维权工作,不单单体现在一个个孤立的事件上,它是一项关乎大局稳定、牵涉亿万妇女利益的大事。维权,也不仅仅是各级妇联组织的事情,只有全社会都关注这项工作,形成良好的维权氛围和舆论环境,维权工作才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有所保障。
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向来把维权工作作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维权工作的领导。几年来,全国和地方立法机构相继制定了一批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现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一整套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级人大、政协也建立了相应机构。这些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全社会的维权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利于把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变为现实中的男女平等。
1996年,在党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关于依法治国作为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的讲话,全社会对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认识,这就为妇联组织推进维权工作营造了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
目前,全国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基本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妇联组织内部有主席或副主席专门分管,工作定责、面向基层、任务到人。
      维权机构网络化
全社会共同支持的维权工作格局形成之后,建立和健全有效运作的维权网络势在必行。各级妇联努力工作,并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逐步建立起了适合本地区维权需要的工作机构。
现有的维权网络主要包括3个层次:一是妇联系统的权益部门、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据调查,这些机构共有2563个。其中,县以上妇联共设有权益部门1656个,占妇联系统维权机构总数的64.6%;正式挂牌的法律顾问处722个,占机构总数的28.2%;在妇联内部设置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服务部185个,占机构总数的7.2%。二是妇联系统的三级信访网络。各地妇联积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信访组织,到目前为止,各级妇联已建立县以下三级信访组织187835个,基本做到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区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省、地(市)信访实行专人负责制。三是各级妇联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批维权组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成立维权法庭170个,婚姻家庭咨询中心17所,法律援助中心3个,家庭暴力致人伤残鉴定中心1个。有20多个省的妇联组织参加了各省打拐、解救妇女儿童专案小组工作。不少地方设置了妇女儿童权益投诉站、投诉点和投诉信箱,深受当地妇女群众欢迎。
维权网络的建立和设置,基本形成了以妇联权益部门、三级信访组织为主体,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为辅助,其他多种形式维权组织为补充的有效运作的维权网络,在维权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维权队伍高质化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归根到底还得靠人来做工作。几年来,广大妇联维权干部为保护姐妹们的合法权益,四处奔走、呼号呐喊,维权道路上洒下了她们的汗水、泪水,甚至鲜血。在具体实践中,广大维权干部自身素质也不断提高,一个高素质的维权队伍正在发展壮大。
据不完全统计,近3000名县以上妇联维权干部中,有70%以上达到大专文化程度;40%左右经过法律专业的系统学习;300多人取得执业律师工作证或获得律师资格。其中省级妇联维权专干134人,其中9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5%左右经过法律专业的系统学习。辽宁省县以上主管权益工作的副主席、维权干部共209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89人,占90.4%,50岁以下的干部占90.4%。广东省妇联权益部7名干部全是法律专业人员,其中有6人持有律师工作执照。各地妇联维权队伍专业干部数量的增加以及素质的不断提高,标志着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将以崭新的面貌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基层,还有数以万计的“调解委员会”、“治安防范队”等群众自治组织中的妇女骨干,长年活跃在维权第一线,已成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坚实基础力量。这支骨干队伍,普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基层维权工作经验,90%以上在维权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协调和处理各类侵害妇女权益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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