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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会见人民满意公务员时强调坚持和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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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22
第1版(要闻)
专栏:

  胡锦涛会见人民满意公务员时强调
坚持和实践为人民服务宗旨
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魏赤娅、新华社记者汪金福、本报记者陈维伟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今天在会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时说,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要坚持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
会见中,福建省宁德市石后乡乡长蓝秀珍、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区长王敬瑞代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发言。他们表示要珍惜党和人民给的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好事。
胡锦涛听了他们的发言后说,大家虽然来自不同地区,工作岗位也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大家都坚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出色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展示了我国公务员的崭新精神风貌。
围绕公务员如何坚持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胡锦涛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好“公仆”。任何一个公务员,都要坚持用权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手中权力愈大,责任就愈重,就愈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要把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履行岗位职责的全部活动之中,坚持依法用权,严格照章办事,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且坚决同滥用权力、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欺压群众的行为作斗争。要坚定地相信和依靠群众,经常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国家公务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切实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置身于群众之中,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
胡锦涛说,要实事求是地宣传这些先进典型的优秀品德和先进事迹,广泛深入地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活动,促进高素质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五大精神,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丁关根、李贵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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