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尽管我国签发的普惠制证书逐年上升,但整体上企业对其利用率并不高——普惠制:机会莫错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23
第11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经济看台

  尽管我国签发的普惠制证书逐年上升,但整体上企业对其利用率并不高——
普惠制:机会莫错过
本报记者龚雯
在今天,已经很少有中国企业不知道普惠制的了,然而,能把普惠制用足用活的却并不算多。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1971年由欧共体率先实施。
我国自1980年起开始利用普惠制,目前已从28个国家享受到这种待遇。17年来,商检部门累计签发普惠制产地证书1050.7万份,签证出口金额达2386.9亿美元。如按平均减免关税10%计算,我出口产品已获大量减免税。
目前我国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约3000种,主要为化工产品、皮革制品、纺织品、服装、鞋帽等。签证国家欧盟居首位,占签证总数的70%左右。国内签证地区深圳签证量最大,占签证总数40%;广东次之,占35%。完全原产的和含有进口成分的分别占签证总数30%和70%。
多年实践证明,普惠制是我出口创汇的重要工具。利用普惠制优惠关税,使我出口商品具备价格优势,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出口产品的国产化程度,促进国内工业发展。随着我出口商品在给惠国市场占有额的扩大,商检签发的普惠制产地证书和金额呈逐年上升之势。1980年签证数为7.9万份,金额为20.6亿美元,而1997年仅上半年签证数就达89万份,金额达208亿美元。
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利用普惠制的水平还不高,利用率不到50%。相比之下,外资企业普惠制利用率高于国有企业,有些国有工、贸企业至今仍未将普惠制作为对外贸易的有利条件主动加以利用。
商检人士指出,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经过多年努力争取到的,是难得的机遇。现在给惠国也在采用种种方式逐步削弱优惠程度,其中一项措施即“毕业”制度:当从受惠国优惠进口某项产品的数量增加到对给惠国相同产品或有直接竞争性产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或损害时,给惠国则对该项产品完全或部分取消其享受普惠制资格;当一些受惠国(地区)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给惠国则完全取消其受惠国资格。
我国已有一些出口商品被欧盟“毕业”,而乌拉圭回合关税减让对普惠制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削弱了受惠国的优惠幅度。因此,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普惠制的优势,对于出口企业已是不容犹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